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 |
事项类别 | 承诺件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许可对象 | 个人 | |
许可依据 |
《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1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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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 |
收费标准 | 10元 | |
收费依据 |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8]63号)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
法定期限 | 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 |
承诺期限 | 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 |
许可条件 |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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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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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0745-2255360) | |
窗口地点 | 怀化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政府大楼) |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坐35、109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站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业务咨询电话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单位网址 |
二、相关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1份
2、考试成绩表原件 1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份
4、《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1份
5、《准考证明》原件。 1份
6、经驾校培训的,还需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原件。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