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职工调动时,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调动之日起1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和职工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所需资料:
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的相关文件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调令)和职工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资料需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壹份。
办理流程:
持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点,由归集员初审资料——科室或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归集员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