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根据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170号)精神和省住建厅等七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构建权责明确、动态监控、防范有效、处置有力、评价科学的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全力打造法制、责任、阳光、廉洁、文明、和谐住房公积金,为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十二五”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两个健康”,以预防腐败为目的,以排查风险隐患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科技手段为支撑,通过排查和防控《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确定的风险点,建立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防控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干部职工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确保权力阳光运行、资金安全运营、数据准确可靠、事业健康发展、队伍健康成长。
三、主要内容
紧密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缺失及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等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在2011年职权清理、编制规范权力运行图册的基础上,以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为重点,围绕权力的设定、行使、监督、评价、问责等环节,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进一步排查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通过梳理权力清单、评估风险等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管理运行所有岗位和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覆盖、有序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30日-4月25日)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中心管理运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并及时印发。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26日-5月18日)
1、成立组织机构。中心成立由主任夏荣同志担任组长,副主任杨晓星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科,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考核等,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责任到位。
2、全面动员部署。召开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广泛思想发动,组织专题学习,全面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营造全员参与防控氛围,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制定防控措施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工作方法和步骤等,提高全体人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风险无处不在,防控人人有责”的风险意识。
3、再次排查风险点。各部门对照《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对风险隐患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采取个人自查和集中排查等方式,重点是风险点防控差距分析,进行自我评估,并于5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阶段(5月19日-7月19日)
1、健全完善制度。按照“做得到、管得住、行得通”的原则,根据《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明确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结合中心各项管理工作的实际,突出权力运行容易失衡和监督管理容易失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清理、建立健全、修订完善一批相关制度,研究制定相应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制度的前瞻性、针对性、严密性和可靠性。修订完善的制度于7月30日前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位干部职工手中。
2、完善内部权力运行图册。根据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2011年编制的内部权力规范运行图册,对各项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的风险识别、风险等级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对各种防控措施是否与中心现行规章制度相符、是否能真正发挥防控效力等开展深入细致的查纠。完善后的内部权力规范运行图册于5月底发放到各部门,实现权力运行规范化、透明化。
3、深化办事公开。除《保密法》规定的保密事项之外,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的制度、规范、流程、标准必须向社会公众全部公开,实现“上墙、上网、上电子显示屏、上宣传册”。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岗位职责以及办事服务的工作流程和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岗位、工作环节及防控措施,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住房公积金。
(四)执行落实阶段(7月20日-10月20日)
该阶段主要是按照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制度控制、信息技术控制、资金安全控制的原则,通过风险防范、风险监控,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1、风险防范。围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确定的风险类型和风险点,以中心领导班子、管理部、科室、岗位、个人为重点,认真落实教育防范、制度防范、科技防范等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廉政风险点为控制节点、制度问责为手段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中心领导班子、各管理部、各科室、岗位以及个人廉政风险防范
中心领导班子、管理部(科室)廉政风险防范:按照中心的工作职能及业务流程特点,严格执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内部授权制度、贷审会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着重从资金使用调拨、银行账户设置、管理制度建设、岗位职责设置、业务标准、操作流程、内控管理、监管措施等方面防范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
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对领导岗位,重点防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人员任用和录用、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存在的廉政风险;对各管理部、科室负责人岗位,重点防范审批、管理、监督等环节的廉政风险;对其他岗位,则主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防范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个人廉政风险防范: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标准,认真防范个人在“八个禁止”、“52个不准”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2)防范措施
教育防范:以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为重点,着力抓好干部职工的经常性学习教育,着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思想信念、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邀请市纪委领导举行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组织中层管理人员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日常化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制度防范:坚持抓好《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各项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科技防范: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针对权力运行过程中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凡是能量化进入信息系统管理的,都尽量进入信息系统管理,实现风险防范信息化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金按程序运营。
2、风险监控。通过定期自查、信息监测、专项检查、办事公开、稽核检查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行为、机制制度落实、权力运行过程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迅速制止和纠错,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自由裁量标准,规范管理运行程序;属于制度缺失和不完善的,要抓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干部职工不尽职、失职、渎职的,进行追究问责;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同时,要坚持内部监控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防控合力。坚持每年2次业务全面稽核和贷款事前稽核,加强对部门负责人离任责任审计稽核,加强整体风险评估工作。主动接受省、市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缴存单位、缴存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定期向社会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核总结阶段(10月21日-12月31日)
1、开展专项考核工作。中心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于12月中旬进行一次专项综合考核,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与人员任用、年度评优评先挂钩,促进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全面总结防控工作。各部门对照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及时进行回头看,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前上报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做好完善提高工作。中心将在狠抓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针对风险点随工作发展不断转移的规律,建立经常性的风险排查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和提高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坚持查控结合,动态管理,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持续得到关注和防控,确保防控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深入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抓手,是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的有效途径。每位干部职工都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自觉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积极查找廉政风险点,认真落实防控措施,扎实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作为2012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领导,把握重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同时,要根据《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的内容,制订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分解表,细化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并于7月30日前将本部门防控责任分解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通过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电子邮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举报等方式,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对重点岗位上的干部职工发生廉洁问题或出现苗头性问题的,要迅速制止和纠错;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对遮掩、袒护不廉洁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中层管理干部、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同时要抓好延伸细化,做到不漏岗、不缺项,使排查防控工作做到多层次、全方位。同时,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依托,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衔接,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