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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问答

作者:医保局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3-08 点击数:

  哪些生育、节育费用可以在生育保险中报销?

1、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2、实施绝育、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手术的费用;3、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费用;4、采取除外用避孕工具以外的其他避孕措施的费用;5、治疗因本条第1和第2项所规定的措施而产生的并发症的费用。

★女职工失业和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是否可以报销生育费用?

用人单位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可凭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哪些费用不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不符合国家和湖南省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费用;违反《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年度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职工因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用人单位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而终止妊娠发生的一切费用;因医疗事故造成的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用;未经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生育、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避孕工具等费用;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超出本市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按规定不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