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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入学服务

作者:中方县政府办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点击数:

政策:见附件(中县教通88号)关于印发《中方县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入学流程:转学申请及办理流程指南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1)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

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证件要求:见附件(中县教通88号)关于印发《中方县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理材料:见附件(中县教通88号)关于印发《中方县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理地点:招生区划所在学校

办理时间:招生方案

联系电话: 2811330

 

 附件:点击下载(中县教通88号)关于印发《中方县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