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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科技成果登记办理程序

作者:怀化市政府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2-07 点击数:

        

一、科技成果登记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到怀化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提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3个材料,并提供3个电子文档,经审核合格后,即现场办理(或受理)登记。

  2、成果公示。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60天。

  3、颁发证书。公示期无异议的,由省科技厅统一印制《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登记证书》,并由省科技厅采取邮费倒付的方式邮寄到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省厅届时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将“验收流程”改为“已验收”,已登记的单位在下一个年度可继续申报计划项目,否则,系统将不再接受未登记单位申报计划。

  二、科技成果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纸质材料。提交3个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表》(系统生成,一式3份,其中省科技厅、怀化市科技局和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各留存1份)、《科技成果登记信息备案表》(1份,在“备注”栏中必须注明“是否录入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和《湖南省科技成果信息表》(仅限应用技术类,1份)。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和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材料。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中进行数据录入,由该系统生成数据文件“cgsbqy.zip”,将其与《科技成果登记信息备案表》、《湖南省科技成果信息表》电子文档一并提交。可公开信息的数据可邮至:1514552706@qq.com

  3、佐证材料。办理登记时应出示鉴定证书,验收报告(省厅已盖章)、评审意见书、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行业准入证明,专利证书、农作物品种权证书,或评估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1份(选择内容关键的页面复印)。复印件要求加盖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公章。

  另外,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有成果转化需求的,可提交《科技成果信息表》(http://www.hnst.gov.cn/)及其电子文档,此表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推介、对接、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其信息内容应全部为可公开;此表为自愿填报,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操作简要说明

  1、安装软件。“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下载地址为:①怀化市科技系统共享文件;②http://kjj.huaihua.gov.cn/“市局通知”栏中“怀化市科技成果登记办理程序说明”;③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hnst.gov.cn)→专项工作→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登记统计。下载后解压数据包,运行setup.exe程序,即可安装软件。

  2、录入数据。直接进入单位信息主界面,填写完成单位信息后,点击“退出”进入科技成果登记信息栏,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要求数据填写完整。详细操作见“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操作说明”。

  3、打印登记表。点击系统数据处理界面“打印登记表”按钮,可选择“打印”直接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或点击生成Word文档、删除有关说明再调整排版后打印(建议采取此种方式)。

  4、生成数据文件。点击主界面“数据导出”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需导出的文件和文件保存目录,即可导出文件名为“cgsbqy.zip”的数据文件。文件可单个导出,也可多个同时导出。“cgsbqy.zip”数据文件解压后为7个txt文件,多余或者小于7个txt文件说明该数据包异常,请检查完善系统数据,重新导出。

  四、科技成果登记服务

  1、证书领取。《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登记证书》由省科技厅采取快递到付的方式进行邮寄。

  2、咨询服务。全省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由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负责,办理登记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可向怀化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2713812)进行咨询。各县市区的项目由推荐单位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