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
事项类别 承诺件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对象 市、县、乡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技术服务的人员
许可依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1年第309号令)第29条、第30条2、《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第428号令)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37条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
2、申请人具备国家计生委2001年第6号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许可程序 1.受理。岗位责任人:张秀兰。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申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诉求。时限:及时。
2.初审。岗位责任人:张秀兰。岗位职责及权限:按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适法性和真实性审查。时限:4个工作日。
3.复审。岗位责任人:黄生欢。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委领导审定。时限:5个工作日。
4.决定。岗位责任人:向胜贵。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查的意见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考试、考核和评审均合格者,颁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并注明技术服务项目,获准从事手术服务项目的应注明手术术种。考试、考核或评审不合格者,不予许可,并以书面材料说明理由。时限:3个工作日。
5.告知。岗位责任人:张秀兰。岗位职责及权限:予以许可的,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交申请单位。不予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时限:3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监察室,电话:0745-2590781
窗口地点 鹤城区花溪路香洲广场旁
交通到达线路 30路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
业务咨询电话 0745-259078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黄生欢,0745-2590782,0745-2590813
单位网址 www.hhrkw.com
-- 相关材料 --
相关材料 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贴2寸免冠近照。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份
相关材料 设区的市、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1份
相关材料 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