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收养人应不满14周岁;
二、丧失父母的孤儿;
三、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四、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五、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