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湘晖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工作分工
协助高源江同志分管的工作。 协助陈长元同志分管的招商引资工作。
领导简历
1990.09—1994.07 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政治教育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习;
1994.09—1997.07 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政治理论系中共党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7.08—1998.03 国家民委政研室干部;
1998.04—1998.09 国家民委外事司干部;
1998.09—1999.01 国家民委办公厅综合信息处副主任科员;
1999.02—2001.04 国家民委办公厅秘书处副主任科员;
2001.04—2003.10 国家民委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
2003.10—2004.01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
2004.01—2009.11 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世界民族处副处长(其间:2006.09至2008.06在日本国际基督教大学行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9.11—2010.08 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民族问题研究中心)边疆研究处处长;
2010.08—2014.03 国家民委人事司民族干部处处长(其间:2013.05至2013.12参加国家外专局组织的中青年领导干部赴美国杜克大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培训班);
2014.03—2015.12 国家民委人事司劳资与专业技术人才处处长;
2016.01—2016.04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五级职员;
2016.05—2017.06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2017.06— 中共中方县委委员、常委(挂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