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县人民政府 >人事任免

中政人〔2016〕8号

索引号: 00673014-3-2016-61109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手机扫描本页二维码
公开日期: 2016年11月09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中政人〔 2016 〕 8 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祖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祖生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农业综

        

中政人〔2016〕8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祖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祖生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杨延宏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中华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企业社会保险局局长(正科级)职务;

佘建平同志任县企业社会保险局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周可燕同志任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心副主任;

杨华丽同志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蒲寅生、黄继根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杨友君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潘忠信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向爱毛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免去周祖华同志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免去李大海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光和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根据怀编办复字〔2016〕38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其非领导职务自然变更,不再办理任职手续。

根据怀编办复字〔2016〕48号文件精神,县工业园管委会更名为中方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其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自然变更,不再办理任职手续。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