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673014-3-2016-61109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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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6年11月09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中政人〔 2016 〕 8 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祖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祖生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农业综 |
中政人〔2016〕8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祖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祖生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杨延宏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中华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企业社会保险局局长(正科级)职务;
佘建平同志任县企业社会保险局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周可燕同志任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心副主任;
杨华丽同志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蒲寅生、黄继根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杨友君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潘忠信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向爱毛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免去周祖华同志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免去李大海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光和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根据怀编办复字〔2016〕38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其非领导职务自然变更,不再办理任职手续。
根据怀编办复字〔2016〕48号文件精神,县工业园管委会更名为中方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其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自然变更,不再办理任职手续。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