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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人〔2014〕2号

索引号: 00673014-3-2014-10118 公开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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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5年07月22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彭开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彭开贵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罗明望同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彭开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彭开贵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罗明望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宗伟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排第一);

免去聂生金同志县公安局中方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肖龙才同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卫兵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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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仁佳同志任县城乡规划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蒋东辉同志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主任、县信访调纠局副局长(兼)职务;

邓家元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正科级);

黄继根同志任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免去杨卫华同志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副局长(副科级)职务;

免去易艳芳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刘卜元同志任县旅游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孙明波同志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杨远球同志任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聘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时旗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贺爱平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易凤莲同志任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潘伟同志县地方海事处副主任职务;

胡小明同志任县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丁群同志县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榕丽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张庭久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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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祖生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杨春珍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彭泽武同志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中心副主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

杨文刚同志任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正科级)。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8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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