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673014-3-2017-07413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手机扫描本页二维码 |
公开日期: | 2017年04月13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中政人〔2017〕1号
中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佑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曾佑发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免去陆龙峰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付刚陆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杨陆春、杨春斌、周余全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春梅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金伟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杨英生同志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汝长同志县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衍龙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倪发有、谢景兴同志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张学良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防控中心主任;
曾平安同志任县公安局新建派出所所长;
杨司鹏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新建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向忠军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雪琴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免去吉林忠同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志斌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
胡国刚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
高丰同志任县公安局桐木派出所所长;
免去米钢同志县公安局原牌楼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司江同志任县公安局泸阳派出所所长;
免去张金好同志县公安局泸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廖军同志县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董才全同志任县公安局铜湾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接龙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沈玉中同志县公安局铜湾派出所所长职务;
潘正方同志任县公安局铜鼎派出所所长;
谭金元同志任县公安局袁家派出所所长;
唐群燕同志任县公安局新路河派出所所长;
王方同志任县公安局铁坡派出所所长;
免去林安平同志县公安局铁坡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俊逸同志任县公安局接龙派出所所长;
刘鹏同志任县公安局蒿吉坪派出所所长;
免去刘洪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缪闯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新建派出所所长;
免去杨镪、刘晓红、李陵俐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荣华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先杰、刘朝乔、丁忠银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潘建湘同志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档案史志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雅同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杜朝晖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玄平、米海叶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赵康林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正科级),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彭旭霞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蒲小平、李爱华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谭明金同志任县林业局总工程师(正科级),免去其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朱德安同志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蒲长征同志任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主任;
免去向清纯同志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勇同志任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
免去颜小平、杨荣欢、翟祖刚同志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胡顺清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修良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平聪、黄明英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曾祥忠同志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廖金兰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应铁同志任县公路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晓波同志县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贺权、谢申成同志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雷传维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丁群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张德山同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文刚同志任县房产管理局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康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夏宏志同志县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尹平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龙东升同志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小荣同志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杨司武同志任县档案史志局局长;
免去曾昭君、杨圣华同志县档案史志局副局长职务;
彭宏丽同志任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余辉同志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建喜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德来、郭建同志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张仁军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
免去李述云同志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颜克君同志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黄杰华同志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陈方辉同志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彭咏同志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免去傅欣同志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中方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