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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11431221MB0T66081L-2018-00032 公开责任部门: 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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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8年05月31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中安委〔2018〕25号

 

中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湘安﹝2018﹞9号)、《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怀安委〔2018〕10号)要求,结合中方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促进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加强理论武装、树牢思想基础、营造浓厚氛围、提供舆论支撑。

二、活动主题

2018年6月是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举办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学习宣讲活动。通过请县领导、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安委会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发表电视讲话,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县委党校中青班学习、各单位党委、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干部职工培训学习上带头宣讲;组建由安全生产理论实践丰富的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组成的宣讲团为本系统内干部职工、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开展理论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举办安全知识网络“微学习”活动。今年,省、市安委办将依托湖南安监微信公众号和怀化安监微信公众号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网络学习活动。各乡镇、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网络学习活动。三是大力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积极对接省安委会组织的“湖湘安全大讲坛”和市安委会组织的“五溪安全大讲坛”宣讲团,争取省、市宣讲团来我县开展宣讲活动;同时,挖掘、宣扬我县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安全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事迹,弘扬凝聚安全生产工作正能量。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如县安委会集中开展活动,县安委办将另行通知活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安全生产“七进”的要求,在当地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发动群众参与网络“微学习”活动、举办安全事故警示展览、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等活动,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组织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通过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三)开展“万人送令进万企”活动。根据市安委会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万人送令进万企”活动。由县安委会组织,各乡镇和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具体落实,按照“属地为主、行业指导”的原则,由各乡镇、县工业园、县湘商文化科技产业园对辖区内已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上门培训,集中学习《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并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各乡镇、县工业园、县湘商文化科技产业园必须于6月25日前将组织培训情况上报县安委办。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一是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公布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及重要工作举措,回应群众关切。二是积极对接省、市安委会的新闻宣传活动。以微信、短信等形式及时转发省、市理论文章、通讯综述和网络评论;同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的应急防范重点,编辑、发放安全应急和事故防范自救相关信息。三是层层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要求转化为自觉意识和行动。

  (五)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必须于6月25日前本单位应急演练方案、活动开展图片报县安委办。

  (六)开展事故、灾害警示和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信息预警预报;集中组织观看《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幸福毁于尘埃》(湖南省安监局官网下载)等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围绕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分行业采购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学校、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七)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宣传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色、亮点工作;县安委会鼓励、支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创作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的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等安全文化作品,对各单位创作的优秀作品县安委会将利用电视台、手机报等方式进行推广展示,同时,报送给省、市“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省“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将择优在湖南安监公众号、门户网站给予推广展示,并报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安监、住建、交通、公安、国土资源、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农业、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水利、教育、消防、交警、电力等部门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科技活动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协调宣传部门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九)积极参与省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

2018年我省“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活动紧扣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聚焦“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主要内容为四个主题宣传:

  1、“一带一路”和湖南开放崛起主题。省安委办组织的主流媒体记者赴“一带一路”和湖南开放崛起战略重点城市、企业开展采访、调研和宣传活动,调研采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督促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和湖南开放崛起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安全责任主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这个重点,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安委办将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集中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行动,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3、科技强安主题。宣传推广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新技术、新设备研发、新工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4、依法治安主题。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四、组织机构

  成立中方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源江任顾问,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龙敏任主任,县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工会主席汤骏,以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同志任委员,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重大事项。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县安委办副主任、县安监局工会主席汤骏兼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协调股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本乡镇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指导。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专题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宣教“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公众号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采取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在客运车站、高速公路入口、码头、集市、公共广场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活动。要做好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县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要认真发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县组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在进行宣传推介。

  请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6月1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县“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

                         中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5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