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745935134M-2018-00016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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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8年06月18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土地利用规划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目 录
前 言 ...........................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第二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第一节 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第二节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第三节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第四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第一节 严格耕地保护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三节 积极推进土地整治
第六章 生态用地保护 ...........................
第一节 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第三节 科学合理划定生态红线
第七章 建设用地管控 ...........................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用地
第二节 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第八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
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第二节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三节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四节 中心城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第九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重点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目标
第三节 加强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
第四节 探索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机制
第十一章 附 则 ...........................
附表
附表1 中方县2005、2014年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
附表2 中方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附表3 中方县2014—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附表4 中方县各(乡)镇2006—2020年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
附表5 中方县各(乡)镇2006—2020年空间管制分区面积统计
附表6 中方县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平衡情况
附表7 中方县各(乡)镇2020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附表8 中方县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附表9 中方县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计
附表10 中方县各乡镇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
附表11 中方县2006—2020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附表12 中方县2006—2020年规划土地整治项目
附表13 中方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2014—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中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1年2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行规划的实施,对加强县域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城镇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等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要求,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014年1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并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内容、技术要求与进度安排。据此,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7号),并进一步细化了湖南省辖区内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要求,部署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7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6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中方县(以下简称“本县“)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编制了《中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引导中方县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为修改年,2020年为目标年。规划范围为中方县辖区内所有土地与黄岩旅游度假区,土地总面积1515.46平方公里。
中方县位于湖南省西部边陲,怀化市中部,地处东经109°45′-110°29′,北纬27°16′-27°48′之间。东邻溆浦县,南接洪江市,西与鹤城区、芷江县毗连,北与辰溪县交界。
中方县地处湘、鄂、渝、黔、桂五省(市、区)交通要冲,已形成水、陆、铁、空立体交通网络。湘黔铁路横贯东西,枝柳铁路纵穿南北;上瑞高速、包茂高速,国道G209线、G320线,省道S223、S312线等各等级公路已织成一张纵横交错的公路网;并有舞水、沅水舟楫之利;建成的沪昆铁路客运专线与怀化南站进一步缩短县域与外界的时空距离。
中方县地处云贵高原东部边缘的雪峰山区,地貌以低山、丘陵为主,山、丘、平原兼有。受雪峰山脉影响,县域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形成东南高、西北低的地势;东南部多山地,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近60座,平均海拔在400米以上,最高峰苏宝顶,海拔1934米;中部为河谷盆地,地势低凹,且较平坦,海拔在300米左右;西北部主要是丘陵、岗地与河谷平原,海拔在300-400米之间。
县域气候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热量充足,降水充沛,无霜期长;年均气温为13.40℃-17.00℃,年降水量1100-1700mm,年均日照1486小时,无霜期287天。
县域内土壤类型多样,土壤肥沃。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果,县域内有水稻土、黄壤、红壤、紫色土、红色石灰土及潮土等六大类。土壤成土母岩以板页岩为主(泥质岩石),其次为紫色砂页岩、石灰岩、砂岩,火成岩较少,再次为第四季河谷冲积物。
县域内水资源丰富。县域内年均降水总量32.21亿立方米,年径流总量263.51亿立方米,年均天然地下水蕴存量为2.61亿立方米;沅水干流流经县境34km,纳支流109条,流域面积1805.9平方公里;沅水一级支流舞水干流流经县境26.9km,支流14条,流域面积117.5平方公里;县域内有集水面积在3km2以上的河流117条;县域内有五龙溪水库、团结水库等大型水库12座,中型水库25座;因在干流修筑拦河水电站形成的库区主要有洪江电站库区、牌楼电站库区、铜湾电站库区。
县域矿产资源丰富。2014年,县域内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黄金、煤、磷、锰、花岗岩、瓷土等30余种;其中,煤、磷、锰、瓷土等储量均在3000万吨以上,开发潜力巨大。
县域旅游资源丰富,有黄溪旅游风景区、康龙自然保护区、五龙溪水利风景区、百瀑峒旅游景区、下坪仙人谷风景区、乌溪生态村等自然景观,有荆坪古文化村、黄溪古村等人文景观。
2014年,全县辖7个镇、14个乡、1个民族乡、1个管理区,户籍人口28.64万人,常住人口24.49万人。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4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53万元,实现财政收入9.5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2.93亿元,实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7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73元。
2015年,中方县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行政区划调整后,中方县撤销14个乡级建制,现辖中方、桐木、泸阳、花桥、新建、新路河、铜湾、铜鼎、袁家、铁坡、接龙11个镇、蒿吉坪瑶族乡以及黄岩旅游度假区。
2014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51545.52公顷,其中农用地139668.0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2.16%;建设用地7305.5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82%;其他土地4571.9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02%。
农用地中,耕地22318.4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73%;园地6723.6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44%;林地105092.5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9.35%;其他农用地5533.4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5%。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5551.6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6%;其中,城镇用地1658.7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9%;农村居民点用地3566.0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5%。采矿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26.8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2%。交通水利设施用地1580.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4%。其他建设用地172.9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1%。
其他土地中,水域2560.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69%;自然保留地2011.1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3%。
2014年,全县耕地、林地所占面积分别为22318.40公顷与105092.55公顷,分别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73%与69.35%。
西北和西南丘岗地区农业自然条件优越,耕地、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所占的比重高,是重要的城镇工矿、粮油果农业综合用地区;中部和东部区为地势较高的山区、丘陵区,林地和其他土地分布多,耕地少,且耕地中以旱地为主,是重要农、林、副综合发展用地区。
2014年,全县已开发利用土地面积为146973.44公顷,土地利用率高达96.98%;其他土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3.02%,其中具备开发条件的荒草地728.25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48%。
县域城镇均在地形平坦、资源优渥的河谷地带,其周边分布着大片优质耕地。随着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规模扩张、重点产业、工业园区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可避免的占用周边优质耕地;而且,随着耕地后备资源减少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的实施,占补平衡难度越来越大,使得城镇空间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
2014年,全县的人均耕地仅为0.078公顷,虽高于湖南省0.061公顷/人的平均水平,但明显低于全国的人均0.099公顷/人的水平。随着中方县城镇建设、产业发展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的完善,全县建设用地需求将剧增,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将大幅增加,耕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人地矛盾更加突出。
2014年,全县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09.89平方米/人,已超出《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确定的规划最高人均用地标准140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用地空置率、闲置率较高。
全县土地整治潜力主要来源于农用地整理、废弃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复垦、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全县通过土地整治可新增耕地1080.50公顷。
通过对部分耕地内的沟、渠、田、林、村、田埂及零星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全县可新增耕地134.50公顷。
通过废弃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复垦,全县可新增耕地103.65公顷。
规划期间,坚持“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因地制宜确定开发后用途”的原则,开发宜耕未利用地,全县可新增耕地842.35公顷。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的新路径,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调控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全面落实用途管制制度,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1、严格保护耕地原则。坚持从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举,积极推进土地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统筹发展原则。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整合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4、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立足构建良好生态环境,倡导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的土地利用方式,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加强宏观调控原则。加强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重点发展以新型建材、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等产业为主的特色综合型工业集中区。
2、依托黄溪旅游风景区、康龙自然保护区、五龙溪水利风景区、百瀑峒旅游景区、下坪仙人谷风景区等风景名胜,将中方县打造成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
3、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发展面向成渝城市群的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逐步形成物流集散中心。
4、依托“自然生态、人文景观、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特色产业”等资源优势,发展城郊休闲农业。
到2020年,全县总人口达37.88万人,城镇化水平达58%,其中城镇人口21.97万人,农村人口15.91万人;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4000元;实现财政收入1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亿元;农村人均纯收入达1.37万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3.34万元。
1、强制性保护
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及各类生态用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2、节约集约利用
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投入,突出园区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城镇及园区建设用地的投资强度和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用地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的提高。
3、规模化引导
引导工业用地向园区和城镇内工业小区集中;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城镇、集镇、中心村集中,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引导农用地向规模化经营或企业化集中。
4、理性化增长
合理调控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保障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及新农村发展理性增长的合理用地需求。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56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050.00公顷。
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844.96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80.4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035.93公顷以内。
2006-2020年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05.86公顷以内,其中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3330.56公顷以内,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948.80公顷以内。
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到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人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年84.53公顷/亿元下降到2020年58.11公顷/亿元。
4、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
2006-2020年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1080.50公顷。
5、规划弹性目标
2006-2020年间,全县有条件建设用地区控制在1264.01公顷以内。
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
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39525.2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07 %,较2014年净减少142.76 公顷。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农用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进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确保实现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
耕地由2014年的22318.40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2359.78公顷,净增加41.38公顷;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4.73%调整到2020年的14.75%。
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挖掘现有园地的生产潜力。调整园地生产布局,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岗地和荒坡地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推进特色园地规模化和基地化。
园地由2014年的6723.60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7001.06公顷,净增加277.46公顷;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4.44%调整到2020年的4.62%。
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重点保护和建设沅水、舞水沿河流域及包茂高速公路、溆怀高速公路沿线防护林地;建设高标准绿色通道、防护林体系、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
林地由2014年的105092.55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04868.00公顷,净减少224.55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9.35%调整到2020年的69.20%。
保障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必需的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由2014年的5533.4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5296.43公顷,净减少237.05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65%调整到2020年的3.49%。
围绕实现人口与建设用地协调增长,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先保障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必需的城镇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需求;结合新农村建设,满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必需的村庄建设用地需求。
到2020年,建设用地控制在7583.00公顷以内,较2014年净增加277.49公顷;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4.82%调整到2020年的5.00%。
城乡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5551.64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5733.63公顷,净增加181.9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66%调整到2020年的3.78%。
城镇用地由2014年的1658.79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649.97公顷,净增加1991.18公顷;城镇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09%调整到2020年的2.41%。
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14年的3566.01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735.56公顷,净减少1830.4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35%调整到2020年的1.15%。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326.84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48.10公顷,净增加21.26公顷。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22%调整到2020年0.23%。
交通水利用地由2014年的1580.97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692.34公顷,净增加111.37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04%调整到2020年的1.12%。
其他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172.90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57.03公顷,净减少15.8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11%调整到2020年的0.10%。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规划2020年全县其他土地4437.25公顷,较2014年净减少134.73公顷;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3.02%调整到2020年的2.93%。
水域由2014年的2560.8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553.66公顷,净减少7.22公顷;水域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69%调整到2020年的1.69%。
自然保留地由2014年的2011.10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883.59公顷,净减少127.51公顷;自然保留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33%调整到2020年的1.24%。
根据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限制条件,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全县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等8个土地用途区。
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0057.3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24%。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鼓励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通过整理、复垦调整为基本农田,确实不能通过整理、复垦调整为基本农田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除外);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禁止擅自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基本农田区位,符合法定条件,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全县划定一般农地区13114.1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65%。区内土地主要为一般农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擅自将区内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基础设施项目除外);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进行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全县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3685.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43%。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严禁荒芜。
全县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1766.4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7%。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建设,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土地使用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严禁荒芜。
全县划定独立工矿区351.4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3%。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居民点外原有企业发展用地及规划的企业发展用地;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及时复垦;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严禁荒芜。
全县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337.5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86%。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禁止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全县划定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0.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0。
全县划定林业用地区101583.7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7.03%。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用于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用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持自然生态平衡;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农用地,确实不能调整为林地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擅自将区内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禁止占用区内林地、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基础设施项目除外);严禁以开垦耕地等名义,毁坏生态公益林,破坏生态环境。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根据土地管理需要,因地制宜地将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区域。
全县划定允许建设区7020.3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63%。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庄或工矿建设发展使用,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全县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264.0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83%。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核减允许建设区相应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全县划定限制建设区138923.5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1.67%。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是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庄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间,将县域内I级保护林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等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划为禁止建设区。全县划定禁止建设区4337.5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86%。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及重要人文资源的保护,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区边界不得调整。
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的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和论证,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把减少占用耕地作为比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鼓励利用低丘缓坡地和未利用地,同时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报批用地。2006-2020年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948.80公顷以内。
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占水田、补水田”和“占优补优”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湖南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建设。2006-2020年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80.50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不低于10等。
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的间隔功能。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的间隔功能,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灾毁耕地标准,强化灾毁情况监测。积极采取各类工程、生物措施,对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复垦。
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将城镇、村庄周边和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耕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蔬菜等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优先划为永久性基本农田。对布局零散、质量等级较低、利用效率低下的基本农田进行调出,确保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好、划足、划实、划优”,实现基本农田集中管护、永久保护。到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050.00公顷,主要布局于铜湾、铁坡、泸阳、花桥等镇。
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通过国土资源部用地预审;严禁擅自调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生态走廊、长防护林建设和公益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加大对基本农田的投入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使农田的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较大提高,成为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以农用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进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的要求,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快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产稳定、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加强农田整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成县域内水库的新建、扩建,提高蓄水抗旱能力;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形成主次分明、通畅便捷、方便生产生活的农村道路系统。2006-2020年间,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134.50公顷。主要分布在泸阳、桐木、铜湾等镇。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宜农低坡园林地和其他土地,加强其调查评价,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开发的用途和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缓解用地矛盾。到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842.35公顷,主要分布在花桥、龙场、铁坡、桐木、铜鼎、泸阳等镇。
开展调查评价,摸清工矿废弃地的类型、分布和规模。按照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在优先安排农业利用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恢复土地生产功能、增加耕地数量、改善生态环境等目标要求,鼓励多用途使用。到2020年,通过工矿废弃地和灾毁土地复垦增加耕地103.65公顷,主要分布在花桥、泸阳、桐木、铜湾等镇。
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契机,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加大空心村、废弃宅基地的整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结合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优先复垦搬迁的农村居民点。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安排综合整治项目增减挂钩指标,对项目区原有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形成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应优先保障农民宅基地、易地扶贫安置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富余部分可调剂到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使用。使用增减挂钩指标所产生的收益应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及扶贫工作。到2020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21.73公顷,主要分布在中方、牌楼、泸阳、桐木、花桥等镇。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处理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逐步改善和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创建良好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按照全面规划、积极保护、科学管理、永续利用的方针,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加强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持天然林地、江河及其他湿地等生态用地的基本稳定,积极培育人工林地,避免工农业生产破坏土地生态环境,防止土地生态退化。加大对康龙自然保护区、鸭利江原始次森林、黄溪风景区、百瀑峒旅游景区、仙人谷风景区、五龙溪水利风景区、荆坪古文化村、乌溪生态村等的保护力度,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做到“在保护中谋开发,以开发促保护”。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顺应自然、地形、地貌的形态,按最大的适宜性安排各类用地,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加快建设以集中连片的林地、园地、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
增加土地生态保护扶持力度,建立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好已退耕地的监管和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系统为目标,协调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农用地规模。把耕地作为生态保护的有机组成部分,充分发挥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产和生态双重功能。将建设用地和土地非生态建设开发的规模控制在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范围内,控制非农建设土地开发强度,限制建设用地比重,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形成良好的宜居生态环境。重视其他土地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控制其他土地的过度开发。
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以沅水、舞水等主要河流沿岸地区为主建立绿色带状网络,防止流域内天然林用途转变;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采取相应工程措施,保障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减少对沅水、舞水及其水源涵养区的水质污染,确保区域内水源地水源安全。
加强规划与管理,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来指导矿山合理布局、合理开采,减少矿山开发占用土地。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加强和改进复垦的生物技术和系统工程、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
在生态环境有重大缺陷和生态敏感区域,有针对性地安排生态建设工程用地,促进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与重建。通过开展土地复垦、优先安排生态建设和移民搬迁用地,推进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应在事关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重要的生态区域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在科学评估识别关键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与管理可行性,合理确定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区划、规划相协调,共同形成合力,增强生态保护效果。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预留适当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空间,切合实际确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规模并落到实地。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可随生产力提高、生态保护能力增强逐步优化调整,不断增加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将鸭利江原始次森林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地处北纬27°28′03″-27°30′23″,东经110°05′18″-110°06′47″之间,划定386.54公顷。
将具有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团山坡水库划为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地处北纬27°26′53″-27°27′38″,东经110°02′17″-110°02′57″之间,划定25.46公顷。
康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则上应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因康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较大,根据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估结果确定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实验区,并将核心区、缓冲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区域范围,地处北纬27°27′45″-27°32′31″,东经110°05′31″-110°10′22″之间,划定4019.65公顷。
依据生态功能保护的需求,生态红线保护区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一类管控区除必要的科学研究、保护活动外,将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类管控区禁止有损主导生态功能和不符合生态保护方向的开发建设活动,将制定并严格实施环境准入方面清单。
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充分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844.96公顷以内。2006-2020年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05.86公顷以内。
到2020年,全县城镇用地控制在3682.14公顷以内;2006-2020年间,新增城镇用地控制在2371.24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1310.34公顷以内。
规划期间,县域城镇建设融入“鹤中洪芷”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中,充分利用县域自然、交通等优势,形成“中心城区-北部中心-重点镇-一般乡镇”四个层次城镇发展体系。
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744.51公顷以内;2006-2020年间,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282.64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167.77公顷以内;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2112.94公顷。
规划期间,按照“扶持中心村、引导优势村、控制一般村、搬迁零星村与高山村、整理空心村、改造城中村与城郊村”的原则,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积极开展村庄整治与建设,结合城镇体系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优化村庄布局,逐步形成“集镇—中心村—基层村”的村镇体系布局。
到2020年,全县采矿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控制在353.79公顷以内;2006-2020年间,新增采矿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控制在88.77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77.05公顷以内。
规划期间,为推进县域工业化进程,大力实施“工业园带动战略”,重点建设中方工业集中区,保障采矿、能源、电力、化工、环保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到2020年,全县交通运输用地控制在1320.75公顷以内;2006-2020年间,新增交通运输用地控制在581.1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335.66公顷以内。
规划期间,全县围绕水路综合交通网络体系的构建,重点实施以下工程:
1、铁路建设工程:已实施沪昆高速铁路建设项目,重点建设怀邵衡铁路与中方火车站;
2、公路建设工程:已实施包茂、溆怀、怀化绕城高速公路的新建项目,重点建设怀芷高速公路,完成G320、G209、S223、S312、S255、火龙线、杨中线、芷孔线、黄泸线、黄溪公路等干线改扩建;
3、大桥建设工程:已实施荆坪大桥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鸭铜鼎、鸭嘴岩、站坪、毛家园、五龙溪、萝卜湾、桥头、汪溪、大沙坪等大桥9座大桥建设;
4、港口码头建设工程:重点建设桐木、铜湾、新路河50万吨货运码头,铜鼎、新路河、铜湾、中方4个客运码头。同时以国道、省道为基础,在主要乡道交叉的集镇建立农村客运站等建设。
5、航道建设工程:加强沅水、舞水航道疏浚与建设。
到2020年,全县水利设施用地控制在585.51公顷以内;2006-2020年间,新增水利设施用地控制在105.13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28.95公顷以内。
规划期内,全县重点解决现有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排涝、江河治理与水电开发等建设工程用地。
1、防洪排涝工程:包括中方县城防洪堤、罗家坪水库的新建,沅水、舞水、太平溪、花桥溪综合治理;
2、水电开发工程:包括杨昌、伸桥仙、洪潭、白沙、油麻田等水电站的新建;
3、水库除险加固:房溪、五龙溪等水库除险加固;
4、城市供水工程:新建大冲龙水库、河西十里溪街引水工程,改扩建房溪水库、县城供水工程。
到2020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158.26公顷以内;2006-2020年间,新增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76.98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29.03公顷以内。
规划期内,主要建设黄溪风景区、康龙自然保护区、荆坪古文化村、仙人谷风景区、五龙溪水利风景区、百瀑峒旅游景区、鸭利江原始森林风景区、凉山湖景区和乌溪生态村等景区配套旅游设施,重点保障黄溪风景区、康龙自然保护区、荆坪古文化村的基础服务设施用地。
中方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中方镇长远、铜锣、长塘、岩头元、荆坪、顺福、龙井、中方、栗山、竹站、牌楼、冯家湾、陈家湾等13个村与和安社区辖区范围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13844.28公顷。
中方县中心城区是怀化市中心城区次中心与南组团;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以自然生态为基础建设山水园林宜居生态新城。主要包括中方县主城区与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组团。
主城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研中心,以发展山水园林生态宜居新城、湘商文化科技产业园、职教城为主。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以医药、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发展省级开发区。
到2020年,中方县中心城区人口达19.6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73万人,农村人口1.87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1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89万元;实现财政收入763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51亿元。
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95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479.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651.4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286.4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3174.04公顷以内。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用地采取“西进南拓北扩”的发展格局,规模控制边界北边与鹤城区交界,东边至枝柳铁路,西边至包茂高速,南至陈家湾村,与桐木镇接壤。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3120.26公顷以内,新增城镇用地控制在1717.01公顷以内。
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
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农用地9445.21公顷,占规划范围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68.22%,较2014年净减少1307.55公顷。
耕地由2014年的1833.67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059.33公顷,净减少774.34公顷。
园地由2014年的454.77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66.54公顷,净减少188.23公顷。
林地由2014年的7985.47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8089.02公顷,净增加103.55公顷。
其他农用地由2014年的478.85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0.32公顷,净减少448.53公顷。
实现建设用地与人口协调增长,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湖南省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满足必需的城镇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需求;结合新农村建设,满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必需的村庄建设用地需求。
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规模为3651.49公顷,较2014年净增加1369.44公顷;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6.48%调整到2020年的26.38%,提高9.89%。
城乡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1940.62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286.47公顷,净增加1345.8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4.02%调整到2020年的23.74%。
城镇用地由2014年的1423.64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120.26公顷,净增加1696.62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14年的419.21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12.43公顷,净减少306.78公顷。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97.77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53.78公顷,净减少43.99公顷。
交通水利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337.92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04.73公顷,净减少33.19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3.51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60.29公顷,净增加56.78公顷。
到2020年,其他土地747.58公顷,比2014年净减少61.89公顷。其他土地占规划范围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的5.40%,下降0.45%。
根据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与空间发展布局,对中方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加强对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在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范围线内划定了空间管制区,并制订分区管制规则。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划定允许建设区3621.48公顷,占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土地总面积的26.16%;划定有条件建设区504.43公顷,占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土地总面积的3.64%;划定限制建设区9718.37公顷,占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土地总面积的70.20%。中心城区范围内未划定禁止建设区。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按照全县制定规则执行。
评估范围主要为主城区、工业园片区新增建设用地区域。其中,主城区评估范围为东经109°56′50″-109°57′45″、北纬27°24′28″-27°28′48″;工业园片区评估范围为109°52′18″-109°55′22″、北纬27°18′51″-27°22′38″。
根据湘国土规办发[2009]15号文件精神,中方县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显示:中方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土地利用新增用地规划区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包括崩塌和滑坡,适宜性以基本适宜为主。但对评估区内危害程度中等的地质灾害点、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应进行工程措施处理,以加强隐患点检测;工程建设时应减少切坡高度和填方厚度,禁止超量抽排地下水,尽可能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植树固坡、种草护坡等措施,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按相关标准做好环境保护和绿化工作;同时要加强检测预警,及时做好避让工作。
结合实际,开展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及扩展边界内的压覆矿产资源整体查询和评估工作。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整体压覆查询与评估,中心城区主城区规模边界及扩展边界范围内(主城区查询范围:东经109°54′43″-109°57′42″、北纬27°24′27″-27°28′50″)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中心城区工业园片区规模边界及扩展边界范围内(工业园片区查询范围:东经109°51′41″-109°56′28″、北纬27°17′50″-27°22′26″)压覆煤矿矿产资源,但工业园片区规模边界及扩展边界影响范围内没有设置矿业权。规划实施后,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及扩展边界范围内的单宗或批次用地可不再进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或评估。
全面落实中方县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控制目标,根据中方县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结合各乡镇经济社会情况和自然资源禀赋,将各项主要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乡镇。明确各乡镇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方向和各乡镇土地利用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切实加强对乡镇规划各项指标的调控,严格执行方案要求,明确相应的强制性要求。
(1)落实上级规划各项用地调控指标,不得突破上级规划要求;
(2)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标准,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确保基本农田质量有提高;
(3)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严格落实空间管制制度,提高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4)落实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和重点区域,严格贯彻执行“先补后占”的相关要求,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实现;
(5)优先落实基础性生态用地,落实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的“两基”用地布局,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布局。
中方镇为县城中心,重点保障县城发展,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0年,中方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236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87.4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106.8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43.9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198.60公顷以内。
桐木镇规划为重点镇,重点保障现代农业型特色小城镇建设,主要发展旅游业与葡萄酒加工。
到2020年,桐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179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87.4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5.8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6.3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6.42公顷以内。
泸阳镇为县域次中心,是怀化市中心城区的东大门与中方工业集中区所涉及镇,重点保障镇区城镇建设与园区产业建设,主要发展新型建材、机械电子、农业与农副产品加工。
到2020年,泸阳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494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818.4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35.3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22.1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89.03公顷以内。
花桥镇规划为重点镇,中方工业集中区所涉及镇,重点保障镇区城镇建设与园区产业建设。
到2020年,花桥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280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94.6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40.2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9.8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49.07公顷以内。
铜鼎镇规划为重点镇,重点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主要发展优质烤烟与牲猪产业。
到2020年,铜鼎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82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29.4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4.2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4.66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84公顷以内。
铜湾镇规划为县域次中心,主要发展旅游、食品加工、非金属矿加工、电力和养殖业。
到2020年,铜湾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165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03.9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4.1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3.3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2.29公顷以内。
新路河镇规划为重点镇,主要发展发展农业、贸易流通、旅游业和锰矿开采。
到2020年,新路河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132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74.5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20.1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4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19公顷以内。
铁坡镇规划为县域次中心,主要发展农业、商贸流通,主导产业为木材加工及竹藤棕革制品业及有色金属采选、药材加工。
到2020年,铁坡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206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51.9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20.1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7.9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97公顷以内。
袁家镇规划为一般建制镇,重点保障小城镇建设需求,主要发展水稻种植业。
到2020年,袁家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95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28.5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2.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1.4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59公顷以内。
新建镇规划为重点镇,主要发展农业、贸易流通和旅游业。
到2020年,新建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103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70.3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8.2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9.6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0.63公顷以内。
接龙镇规划为一般建制镇,主要发展木材加工、杂交水稻种植业与油茶。
到2020年,接龙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78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46.8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1.9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2.1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6公顷以内。
蒿吉坪瑶族乡规划为一般建制乡,重点满足易地扶贫搬迁用地需求,主要发展葡萄、高山茶、药材种植业。
到2020年,蒿吉坪瑶族乡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61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3.0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7.6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1.3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0.23公顷以内。
黄岩旅游度假区规划为一般建制镇,主要发展旅游风景度假和无公害蔬菜种植业。
到2020年,黄岩旅游度假区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45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2.0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7.4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9.1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01公顷以内。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各类指标不得突破。
各乡(镇)要按照本规划规定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配合中方县区域发展战略实施,落实区域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县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通过有保有压,优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又要防止有限建设用地指标过度向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集中,忽视区域的统筹发展。要做好县级主体功能区在本县的空间落实和用地政策上的互相衔接,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按照《中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耕地保护责任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问责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因素,完善相关评价和考核的办法,强化考核结果的作用。
中方县内各部门编制的城镇、村庄、交通、水利、旅游、生态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规划,应当与《中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相互衔接,确保各规划确定的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实现“多规合一”。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相关规划的用地规格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乡镇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指标和任务。重点落实基本农田地块,确定各地块的用途,划定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边界等。形成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结合,宏观控制与微观布局相结合的规划控制体系。
利用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积极推进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村庄整理。依据《中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断完善用地计划分类编制和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实际用地与县城经济发展的分析评价制度,发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调控作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和验收制度,完善用地指标管理机制,加大对土地利用违约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力度。
《中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准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必须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性审查,必须取得农用地专用许可。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定期公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占地新建建筑物,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情况,公开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反用地情况及处理结果,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建立县、乡镇两级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执法监督、新闻与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土地利用总体土地规划实施监督体系,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鼓励各类建设利用存量土地和未利用土地。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力度,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国家确定一般性财政着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实现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落实对农户保护耕地的直接补贴,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该项收入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农用地整理、村庄整理、土地开发等支出;由县政府集合各部门涉农资金,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形式,向基本农田集中区、新增耕地潜力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大的区域倾斜,支持农村开展以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村庄整理、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内容的土地综合整治。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
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模式,促进农村土地要素合理流动,引导农村向城市、城镇集中,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和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加大对以农村宅基地整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增强通过村庄整理腾退建设用地、新增耕地的可行性,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逐步建立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征地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发挥地价杠杆调控作用,规范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地价管理,提高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范土地出让价格。
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征地补偿费标准,综合考虑农用地转用的社会外部性成本、生态环境成本和经济成本等标定不同宗地的价格。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研究制定鼓励闲置土地的处理办法和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潜措施,更多地运用土地价格与租税费等经济调节手段,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
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坚持完善党政一把手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绿色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设立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标准,建立“低碳评估体系”。增加单位GDP能源消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污染物的排放量、绿化率、森林覆盖率等在内的有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的约束性指标,并将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碳排放指标完成情况与政府政绩挂钩,使之成为考核乡镇经济工作的关键指标。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调控相结合的办法,对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源涵养地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林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区等因保护生态环境导致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实施经济补偿政策,降低其保护生态环境的机会成本,平衡其与经济发达乡镇之间收入差距,调动其保护生态的积极性。
一、本规划由文本和说明、数据集、图件等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说明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规划自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三、本规划由中方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解释。
地 类 | 2005年 | 2014年 | ||||
面积(公顷) | 比例(%) | 面积(公顷) | 比例(%) | |||
农用地 | 耕地 | 水田 | 21400.26 | 14.12 | 20718.96 | 13.67 |
旱地 | 1214.12 | 0.80 | 1599.44 | 1.06 | ||
小计 | 22614.38 | 14.92 | 22318.40 | 14.73 | ||
园地 | 6855.22 | 4.52 | 6723.60 | 4.44 | ||
林地 | 106041.17 | 69.97 | 105092.55 | 69.35 | ||
其他农用地 | 5618.55 | 3.71 | 5533.48 | 3.65 | ||
合计 | 141129.32 | 93.13 | 139668.03 | 92.16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532.07 | 0.35 | 1658.79 | 1.09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3574.81 | 2.36 | 3566.01 | 2.35 | ||
采矿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325.36 | 0.21 | 326.84 | 0.22 | ||
小计 | 4432.24 | 2.92 | 5551.64 | 3.66 | ||
交通水利用地 | 铁路用地 | 155.23 | 0.10 | 195.86 | 0.13 | |
公路用地 | 497.18 | 0.33 | 850.04 | 0.56 | ||
民用机场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
港口码头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
管道运输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
水库水面 | 455.23 | 0.30 | 469.83 | 0.31 | ||
水工建筑用地 | 86.63 | 0.06 | 65.24 | 0.04 | ||
小计 | 1194.27 | 0.79 | 1580.97 | 1.04 | ||
其他建设用地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0.00 | 0.00 | 172.90 | 0.11 | |
特殊用地 | 0.18 | 0.00 | 0.00 | 0.00 | ||
小计 | 85.06 | 0.06 | 172.90 | 0.11 | ||
合计 | 5711.57 | 3.77 | 7305.51 | 4.82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4553.93 | 3.00 | 2560.88 | 1.69 | |
自然保留地 | 150.60 | 0.10 | 2011.10 | 1.33 | ||
合计 | 4704.53 | 3.10 | 4571.98 | 3.02 | ||
土地总面积 | 151545.42 | 100.00 | 151545.52 | 100.00 |
注:数据来源于中方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并按照《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要求进行了转换。
指标名称 | 规划基期(2005年) | 规划目标(2020年) (修改后) | 指标属性 | |
总量指标(公顷) | 耕地保有量 | 22631.38 | 21560.00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16962.65 | 17050.00 | 约束性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5711.14 | 7844.96 | 预期性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4431.86 | 5780.44 | 约束性 |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857.29 | 4035.93 | 预期性 | |
增量指标(公顷)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 3505.86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3330.56 | 预期性 |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1948.80 | 约束性 | |
补充耕地任务量 | — | 1080.50 | 约束性 |
地 类 | 2014年 | 2020年(修改后) | 变化量 | |||||
面积(公顷) | 比例(%) | 面积(公顷) | 比例(%) | 面积(公顷) | 比例(%) | |||
农用地 | 耕地 | 水田 | 20718.96 | 13.67 | 19812.90 | 13.07 | -906.06 | -0.60 |
旱地 | 1599.44 | 1.06 | 2546.88 | 1.68 | 947.44 | 0.63 | ||
小计 | 22318.40 | 14.73 | 22359.78 | 14.75 | 41.38 | 0.03 | ||
园地 | 6723.60 | 4.44 | 7001.06 | 4.62 | 277.46 | 0.18 | ||
林地 | 105092.55 | 69.35 | 104868.00 | 69.20 | -224.55 | -0.15 | ||
其他农用地 | 5533.48 | 3.65 | 5296.43 | 3.49 | -237.05 | -0.16 | ||
合计 | 139668.03 | 92.16 | 139525.27 | 92.07 | -142.76 | -0.09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1658.79 | 1.09 | 3649.97 | 2.41 | 1991.18 | 1.31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3566.01 | 2.35 | 1735.56 | 1.15 | -1830.45 | -1.21 | ||
采矿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326.84 | 0.22 | 348.10 | 0.23 | 21.26 | 0.01 | ||
小计 | 5551.64 | 3.66 | 5733.63 | 3.78 | 181.99 | 0.12 | ||
交通水利用地 | 铁路用地 | 195.86 | 0.13 | 86.88 | 0.06 | -108.98 | -0.07 | |
公路用地 | 850.04 | 0.56 | 1099.53 | 0.73 | 249.49 | 0.16 | ||
民用机场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港口码头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管道运输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水库水面 | 469.83 | 0.31 | 388.33 | 0.26 | -81.50 | -0.05 | ||
水工建筑用地 | 65.24 | 0.04 | 117.60 | 0.08 | 52.36 | 0.03 | ||
小计 | 1580.97 | 1.04 | 1692.34 | 1.12 | 111.37 | 0.07 | ||
其他建设用地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172.90 | 0.11 | 78.48 | 0.05 | -94.42 | -0.06 | |
特殊用地 | 0.00 | 0.00 | 78.55 | 0.05 | 78.55 | 0.05 | ||
小计 | 172.90 | 0.11 | 157.03 | 0.10 | -15.87 | -0.01 | ||
合计 | 7305.51 | 4.82 | 7583.00 | 5.00 | 277.49 | 0.18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2560.88 | 1.69 | 2553.66 | 1.69 | -7.22 | 0.00 | |
自然保留地 | 2011.10 | 1.33 | 1883.59 | 1.24 | -127.51 | -0.08 | ||
合计 | 4571.98 | 3.02 | 4437.25 | 2.93 | -134.73 | -0.09 | ||
土地总面积 | 151545.52 | 100.00 | 151545.52 | 100.00 | 0.00 | 0.00 |
行政区域 | 基本农田保护区 (公顷) | 一般农地区 (公顷) | 城镇建设用地区 (公顷) | 村镇建设用地区 (公顷) | 独立工矿区 (公顷)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公顷) | 林业用地区(公顷) |
中方县 | 20057.30 | 13114.19 | 3685.18 | 1766.42 | 351.45 | 4337.56 | 101583.78 |
中方镇 | 1788.29 | 2002.20 | 3139.63 | 245.96 | 55.85 | 0.00 | 19894.29 |
桐木镇 | 1606.57 | 1739.55 | 20.12 | 82.55 | 6.57 | 0.00 | 6228.05 |
泸阳镇 | 4393.28 | 2252.01 | 448.23 | 328.53 | 142.82 | 0.00 | 12732.84 |
花桥镇 | 2811.34 | 1912.23 | 28.68 | 203.92 | 120.10 | 0.00 | 10420.35 |
铜鼎镇 | 856.62 | 410.74 | 0.00 | 81.97 | 3.90 | 0.00 | 2880.62 |
铜湾镇 | 1617.53 | 691.90 | 40.61 | 152.70 | 3.41 | 0.00 | 7419.42 |
新路河镇 | 1158.02 | 1063.42 | 0.00 | 139.43 | 2.24 | 0.00 | 7605.96 |
铁坡镇 | 2108.89 | 962.29 | 7.91 | 161.39 | 4.06 | 0.00 | 6878.03 |
袁家镇 | 995.65 | 595.45 | 0.00 | 91.70 | 1.59 | 0.00 | 7573.58 |
新建镇 | 1023.57 | 440.42 | 0.00 | 82.12 | 0.63 | 3951.07 | 5982.81 |
接龙镇 | 771.41 | 345.62 | 0.00 | 62.60 | 1.06 | 0.00 | 3785.34 |
蒿吉坪瑶族乡 | 525.65 | 467.35 | 0.00 | 42.93 | 0.23 | 0.00 | 6078.13 |
黄岩旅游度假区 | 400.48 | 231.01 | 0.00 | 90.62 | 8.99 | 386.49 | 4104.36 |
行政区域 | 允许建设区(公顷) | 有条件建设区(公顷) | 限制建设区(公顷) | 禁止建设区(公顷) |
中方县 | 7020.38 | 1264.01 | 138923.57 | 4337.56 |
中方镇 | 3949.36 | 510.29 | 24358.37 | 0.00 |
桐木镇 | 193.38 | 340.35 | 9511.81 | 0.00 |
泸阳镇 | 1140.48 | 322.03 | 19723.79 | 0.00 |
花桥镇 | 511.02 | 35.53 | 15486.88 | 0.00 |
铜鼎镇 | 128.01 | 3.42 | 4715.16 | 0.00 |
铜湾镇 | 269.04 | 18.19 | 10560.23 | 0.00 |
新路河镇 | 175.25 | 6.43 | 10539.56 | 0.00 |
铁坡镇 | 185.19 | 10.16 | 10092.88 | 0.00 |
袁家镇 | 112.40 | 6.32 | 9324.29 | 0.00 |
新建镇 | 116.77 | 5.22 | 7657.25 | 3951.07 |
接龙镇 | 83.43 | 3.09 | 4945.89 | 0.00 |
蒿吉坪瑶族乡 | 53.82 | 2.98 | 7113.65 | 0.00 |
黄岩旅游度假区 | 102.23 | 0.00 | 4893.81 | 386.49 |
| 2005年耕地面积(公顷)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公顷)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公顷) | 规划期间净 增(+)减(-) (公顷)
| 2020年 耕地面积 (公顷)
| 2020年 耕地保有量目标 (修改后) (公顷) | 基本农田 保护任务 | |||||||
(公顷)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灾毁 | 其他 | ||||||
修改后 | 22614.38 | 1080.50 | 134.50 | 103.65 | 842.35 | 0.00 | 1335.10 | 976.84 | 0.00 | 358.26 | -254.60 | 22359.78 | 21560.00 | 17050.00 |
年平均 |
| 72.03 | 8.97 | 6.91 | 56.16 | 0.00 | 89.01 | 65.12 | 0.00 | 23.88 | -16.97 |
|
行政区域 | 2014年耕地面积 | 2020年耕地面积 | 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 | 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
中方县 | 22318.40 | 22359.78 | 21560.00 | 17050.21 | 17050.00 |
中方镇 | 3262.89 | 2552.18 | 2360.00 | 1487.47 | 1487.47 |
桐木镇 | 1788.89 | 1954.53 | 1790.00 | 1369.11 | 1369.11 |
泸阳镇 | 4736.94 | 5125.54 | 4940.00 | 3818.41 | 3818.41 |
花桥镇 | 2719.99 | 2896.72 | 2800.00 | 2394.61 | 2394.61 |
铜鼎镇 | 827.91 | 823.32 | 820.00 | 729.43 | 729.43 |
铜湾镇 | 1657.13 | 1663.26 | 1650.00 | 1403.92 | 1403.92 |
新路河镇 | 1344.50 | 1334.23 | 1320.00 | 974.51 | 974.51 |
铁坡镇 | 2090.14 | 2088.61 | 2060.00 | 1751.95 | 1751.95 |
袁家镇 | 977.27 | 967.13 | 950.00 | 828.54 | 828.54 |
新建镇 | 1033.20 | 1038.17 | 1030.00 | 870.36 | 870.36 |
接龙镇 | 800.40 | 790.88 | 780.00 | 646.83 | 646.83 |
蒿吉坪瑶族乡 | 618.61 | 638.90 | 610.00 | 433.06 | 433.06 |
黄岩旅游度假区 | 460.53 | 486.31 | 450.00 | 342.01 | 342.01 |
地类 | 规划基期 |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其他土地 | 期间 | 期内 | 净增减 | 规划 |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其他 | 小计 | 城市 | 建制镇 | 农村 | 采矿用地 | 其他独立 | 交通水 | 其他建 | 小计 | 水域 | 自然 | |||||||
土地总面积 | 151545.52 | 139513.69 | 22359.31 | 7001.04 | 104857.08 | 0.00 | 5296.27 | 7594.44 | 0.00 | 3649.96 | 1747.45 | 68.17 | 279.56 | 1692.26 | 157.04 | 4437.29 | 2553.72 | 1883.57 | 0.00 | 0.00 | 0.00 | 151545.52 | |
农 | 小计 | 139667.4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272.66 | 0.00 | 1607.73 | 272.05 | 6.87 | 147.57 | 175.10 | 63.34 | 34.46 | 29.79 | 4.66 | 2307.12 | 2152.87 | -154.25 | 139525.27 |
耕地 | 22318.40 | 0.00 | 0.00 | 1.20 | 22.62 | 0.00 | 0.13 | 1218.18 | 0.00 | 899.35 | 155.74 | 3.41 | 52.00 | 61.54 | 46.13 | 16.64 | 12.20 | 4.44 | 1258.77 | 1299.61 | 40.84 | 22359.78 | |
园地 | 6723.60 | 0.00 | 222.80 | 0.00 | 12.24 | 0.00 | 0.05 | 270.92 | 0.00 | 223.39 | 21.32 | 0.16 | 13.18 | 6.34 | 6.54 | 12.01 | 11.93 | 0.09 | 518.02 | 795.44 | 277.41 | 7001.06 | |
林地 | 105091.92 | 0.00 | 799.28 | 10.34 | 0.00 | 0.00 | 0.00 | 549.78 | 0.00 | 318.86 | 59.81 | 2.60 | 74.25 | 88.32 | 5.95 | 5.72 | 5.59 | 0.13 | 1365.13 | 1129.67 | -235.46 | 104867.00 | |
牧草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5533.48 | 0.00 | 2.17 | 1.11 | 2.67 | 0.00 | 0.00 | 233.78 | 0.00 | 166.13 | 35.18 | 0.71 | 8.14 | 18.90 | 4.73 | 0.08 | 0.08 | 0.00 | 239.82 | 2.77 | -237.04 | 5296.43 | |
建 | 小计 | 7305.51 | 2112.20 | 235.87 | 782.48 | 1091.26 | 0.00 | 2.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1.26 | 3.61 | 7.65 | 2123.47 | 2412.39 | 288.92 | 7583.00 |
城市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建制镇 | 1658.79 | 19.07 | 1.77 | 1.05 | 15.92 | 0.00 | 0.33 | 0.00 | 0.00 | 0.00 | 33.97 | 0.00 | 77.74 | 10.98 | 0.71 | 0.43 | 0.04 | 0.39 | 142.89 | 2134.07 | 1991.17 | 3649.97 | |
农村居民点 | 3566.01 | 1858.05 | 224.14 | 780.07 | 853.65 | 0.00 | 0.19 | 0.00 | 0.00 | 240.70 | 0.00 | 0.54 | 17.60 | 11.90 | 7.99 | 8.16 | 3.48 | 4.68 | 2144.94 | 326.35 | -1818.58 | 1735.56 | |
采矿用地 | 325.82 | 142.21 | 1.56 | 0.00 | 140.65 | 0.00 | 0.00 | 0.00 | 0.00 | 82.42 | 2.71 | 0.00 | 34.28 | 0.12 | 4.50 | 0.00 | 0.00 | 0.00 | 266.25 | 7.62 | -258.62 | 69.21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79.56 | 279.56 | 280.75 | |
交通水利用地 | 1580.97 | 10.94 | 6.87 | 1.23 | 0.77 | 0.00 | 2.07 | 0.00 | 0.00 | 81.82 | 2.34 | 0.00 | 0.13 | 0.00 | 0.00 | 0.10 | 0.09 | 0.00 | 95.33 | 206.59 | 111.26 | 1692.34 | |
其他建设用地 | 172.90 | 81.93 | 1.53 | 0.13 | 80.27 | 0.00 | 0.00 | 0.00 | 0.00 | 3.39 | 4.40 | 0.00 | 0.40 | 0.57 | 0.00 | 2.58 | 0.00 | 2.58 | 93.27 | 77.40 | -15.87 | 157.03 | |
其 | 小计 | 4572.61 | 40.67 | 39.49 | 0.30 | 0.88 | 0.00 | 0.00 | 139.73 | 0.00 | 118.01 | 10.88 | 0.21 | 1.85 | 7.92 | 0.86 | 0.00 | 0.00 | 0.00 | 180.39 | 45.72 | -134.67 | 4437.25 |
水域 | 2561.52 | 1.47 | 1.47 | 0.00 | 0.00 | 0.00 | 0.00 | 18.91 | 0.00 | 14.38 | 0.26 | 0.00 | 1.53 | 2.18 | 0.56 | 0.00 | 0.00 | 21.04 | 41.41 | 34.26 | -7.15 | 2553.65 | |
自然保留地 | 2011.10 | 39.20 | 38.02 | 0.30 | 0.88 | 0.00 | 0.00 | 120.82 | 0.00 | 103.63 | 10.62 | 0.21 | 0.32 | 5.74 | 0.29 | 0.00 | 0.85 | 0.00 | 160.87 | 33.35 | -127.52 | 1883.59 | |
期间增加 | 0.00 | 2152.87 | 1299.61 | 795.44 | 1129.67 | 0.00 | 2.77 | 2412.39 | 0.00 | 2134.07 | 326.35 | 7.62 | 279.56 | 206.59 | 77.40 | 45.72 | 34.26 | 33.35 | 0.00 | 0.00 | 0.00 | 0.00 |
项 目 | 2005年面积 (公顷) | 2006-2020年 | 2020年面积 (公顷) | ||||
新增用地面积(公顷) | 减少面积 (公顷) | ||||||
| 新增建设用地 | 占用农用地 | 占用耕地 | ||||
一、城乡建设用地 | 4432.24 | 3529.44 | 2742.65 | 2570.85 | 1555.16 | 2181.24 | 5780.44 |
1、城镇 | 532.07 | 3150.07 | 2371.24 | 2215.14 | 1310.34 | 0 | 3682.14 |
2、农村居民点 | 3574.81 | 282.64 | 282.64 | 266.99 | 167.77 | 2112.94 | 1744.51 |
3、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325.36 | 96.73 | 88.77 | 88.72 | 77.05 | 68.3 | 353.79 |
二、交通用地 | 652.41 | 668.34 | 581.1 | 584.12 | 335.66 | 0 | 1320.75 |
三、水利设施 | 541.86 | 112.23 | 105.13 | 99.25 | 28.95 | 68.58 | 585.51 |
四、其他建设用地 | 85.06 | 76.98 | 76.98 | 76.34 | 29.03 | 3.78 | 158.26 |
总计 | 5711.57 | 4386.99 | 3505.86 | 3330.56 | 1948.8 | 2253.6 | 7844.96 |
年均占地 |
| 292.47 | 233.72 | 222.04 | 129.92 | 150.24 | 523 |
行政区域 | 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 | 城镇工矿 | 新增建设 | 新增建设占用 | 新增建设 | 补充耕地任务量 |
中方县 | 21560.00 | 17050.00 | 7844.96 | 5780.44 | 4035.93 | 3505.86 | 3330.56 | 1948.80 | 1080.50 |
中方镇 | 2360.00 | 1487.47 | 4106.83 | 3443.97 | 3198.60 | 2232.97 | 2114.26 | 1256.86 | 113.94 |
桐木镇 | 1790.00 | 1369.11 | 255.87 | 106.32 | 26.42 | 122.03 | 121.03 | 59.61 | 145.13 |
泸阳镇 | 4940.00 | 3818.41 | 1235.37 | 922.19 | 589.03 | 504.78 | 482.87 | 302.99 | 502.97 |
花桥镇 | 2800.00 | 2394.61 | 640.21 | 349.88 | 149.07 | 151.17 | 150.22 | 110.58 | 167.33 |
铜鼎镇 | 820.00 | 729.43 | 154.23 | 84.66 | 3.84 | 39.98 | 31.82 | 19.26 | 9.87 |
铜湾镇 | 1650.00 | 1403.92 | 334.15 | 193.30 | 42.29 | 104.82 | 92.26 | 37.08 | 23.2 |
新路河镇 | 1320.00 | 974.51 | 220.14 | 138.44 | 2.19 | 63.44 | 61.77 | 30.41 | 6.67 |
铁坡镇 | 2060.00 | 1751.95 | 220.17 | 167.98 | 11.97 | 46.10 | 44.51 | 24.29 | 15.69 |
袁家镇 | 950.00 | 828.54 | 162.63 | 91.43 | 1.59 | 38.16 | 38.16 | 28.48 | 7.49 |
新建镇 | 1030.00 | 870.36 | 218.24 | 79.62 | 0.63 | 47.89 | 47.40 | 7.77 | 8.83 |
接龙镇 | 780.00 | 646.83 | 91.97 | 62.14 | 1.06 | 30.69 | 30.03 | 20.17 | 3.14 |
蒿吉坪瑶族乡 | 610.00 | 433.06 | 77.68 | 41.38 | 0.23 | 48.44 | 48.25 | 22.73 | 23.94 |
黄岩旅游度假区 | 450.00 | 342.01 | 127.47 | 99.13 | 9.01 | 75.39 | 67.98 | 28.57 | 52.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建设性质 | 备注 |
一 | 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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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方县管道天然气工程项目 | 中方县 | 新建 |
|
2 | 中方镇天宇锰业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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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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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荆坪大桥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已实施 |
2 | 包茂高速公路(中方段)建设项目 | 中方镇、桐木镇 | 新建 | 已实施 |
3 | 溆怀高速公路(中方段)建设项目 | 泸阳镇、花桥镇 | 新建 | 已实施 |
4 | 怀化绕城公路建设项目 | 泸阳镇 | 新建 | 已实施 |
5 | G209改扩建(中方段)建设项目 | 桐木镇、中方镇 | 改扩建 | 已实施 |
6 | S223改扩建(中方段)建设项目 | 花桥镇、泸阳镇 | 改扩建 | 已实施 |
7 | 沪昆高速铁路(中方段)建设项目 | 铜湾镇、泸阳镇等镇 | 新建 | 已实施 |
8 | G320改扩建(中方段)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改扩建 |
|
9 | S312改扩建(中方段)建设项目 | 新建、袁家等镇 | 改扩建 |
|
10 | 怀邵衡铁路(中方段)建设项目 | 黄岩旅游度假区 | 新建 |
|
11 | 芷孔线改扩建(中方段)建设项目 | 桐木镇 | 改扩建 |
|
12 | 黄泸线改扩建(中方段)建设项目 | 泸阳镇 | 改扩建 |
|
13 | 火龙线改扩建(中方段)建设项目 | 泸阳镇 | 改扩建 |
|
14 | 杨中线改扩建(中方段)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改扩建 |
|
15 | 中方县二级客运站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
16 | 铜湾、新路河50万吨货运码头建设项目 | 铜湾镇、新路河镇 | 新建 |
|
17 | 黄溪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 铜湾镇、新建镇 | 改扩建 |
|
18 | 舞水、沅江港口建设项目 | 中方、铜湾、新路河、铜鼎等镇 | 新建 |
|
19 | 舞水、沅江航道建设项目 | 中方、铜湾、新路河、铜鼎等镇 | 新建 |
|
20 | 中方桐木客运站建设项目 | 桐木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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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中方镇绕城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
22 | 中方新建至县城公路建设项目 | 中方镇、新建镇 | 新建 |
|
23 | 辰溪县龙头庵至中方县袁家公路建设项目 | 铜鼎镇、铜湾镇、袁家镇 | 改扩建 |
|
24 | 中方县桐木至楠木铺段公路建设项目 | 桐木镇 | 改扩建 |
|
25 | 中方县四角田至石宝公路建设项目 | 蒿吉坪瑶族乡、接龙镇、新路河镇 | 改扩建 |
|
26 | 中方县四角田至蒿吉坪洪潭公路建设项目 | 蒿吉坪瑶族乡 | 改扩建 |
|
27 | 中方县泸阳集镇改线建设项目 | 花桥镇、泸阳镇 | 新建 |
|
28 | S255怀芷公路(中方段)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
29 | 中方县新路河至洪江市硖州公路建设项目 | 新路河镇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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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中方县牌楼至洪江区公路(中方段)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
31 | 怀泸城市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 中方县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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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中方县桥梁工程建设项目(铜鼎、鸭嘴岩、站坪、毛家园) | 中方镇、铜鼎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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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中方县货运站建设项目 | 泸阳镇、中方镇、铜湾镇 | 新建 |
|
34 | 中方县浅滩航道疏浚工程建设项目 | 铜湾镇、新路河镇、铜鼎镇、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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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客运码头建设工程 | 铜湾镇、新路河镇、铜鼎镇、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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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中方县海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铜湾镇、新路河镇、铜鼎镇、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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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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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方县县城防洪堤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已实施 |
2 | 罗家坪水库扩建工程 | 花桥镇 | 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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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沅江治理工程 | 新路河镇、袁家镇等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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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舞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桐木镇、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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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花桥溪治理工程 | 花桥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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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太平溪治理工程 | 花桥镇、泸阳镇等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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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东防河堤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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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沅水铜鼎狮子岩至南家坊码头段治理工程 | 铜鼎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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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沅水铜鼎螺壳坪至青市码头段治理工程 | 铜鼎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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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沅水铜湾镇红庙坎至黄溪入口段治理工程 | 铜湾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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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沅水铜湾镇渡江坡码头至和村洲尾段治理工程 | 铜湾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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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沅水新路河镇湾溪口至澄渡溪入口段治理工程 | 新路河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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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舞水河三角滩至竹站段治理工程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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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舞水河牌楼船溪码头至杨公庙段治理工程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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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舞水河桐木大桥两边段治理工程 | 桐木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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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湾溪岩头元和荆坪段治理工程 | 中方镇岩头元、荆坪村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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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洞年溪栗山治理工程 | 中方镇栗山村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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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长溪坑治理工程 | 中方镇荆坪村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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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红岩溪治理工程 | 中方镇长远村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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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房溪治理工程 | 中方镇长塘村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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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杨林溪治理工程 | 中方镇顺福村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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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大溪治理工程 | 中方镇 | 新建 |
|
23 | 浊水溪治理工程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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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茅利溪治理工程 | 中方镇 | 新建 |
|
25 | 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牌楼船闸) | 中方镇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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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房溪水库(县城应急水源)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改扩建 |
|
27 | 大冲龙水库(怀化市城市应急水源)建设项目 | 泸阳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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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柏坡洞水电站小(1)型水库建设项目 | 新路河镇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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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丁家水电站小(1)型水库建设项目 | 新路河镇 | 改扩建 |
|
30 | 楼溪水电站小(1)型水库建设项目 | 袁家镇 | 改扩建 |
|
31 | 袁家水电站小(2)型水库建设项目 | 袁家镇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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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泓源水电站小(2)型水库建设项目 | 花桥镇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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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中方县三角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中方镇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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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怀化市舞水大型灌区建设项目 | 中方镇、桐木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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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五龙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项目 | 桐木、中方镇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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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三角滩泵站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 | 中方镇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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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罗家坪中型灌区建设项目 | 花桥、泸阳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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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中方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 中方县全县范围内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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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建设性质 | 备注 |
四 | 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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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宝输变电工程 | 新路河镇 | 新建 | 已实施 |
2 | 牌楼500KV变--公坪II回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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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怀化输变电工程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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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湘西开关站相关线路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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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方输变电工程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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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桐木输变电工程 | 桐木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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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方220KV变配套工程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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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怀化火电厂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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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路河输变电工程 | 新路河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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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杨昌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铁坡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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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伸桥仙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铁坡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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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亚溪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铁坡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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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岩屋口水电站建设项目 | 新路河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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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洪潭水电站建设项目 | 蒿吉坪瑶族乡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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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油麻田水电站建设项目 | 蒿吉坪瑶族乡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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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大沙坪水电站建设项目 | 袁家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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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贺利坪水电站建设项目 | 新路河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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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牛形水电站建设项目 | 新路河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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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桃江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铁坡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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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上贵鱼水电站建设项目 | 新路河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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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铁厂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铁坡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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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老鸭溪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铁坡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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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竹元头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铜湾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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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杜家溪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铜湾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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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杜家溪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铜湾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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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火家溪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铜湾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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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棕树坪水电站建设项目 | 蒿吉坪瑶族乡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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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棕树坪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 蒿吉坪瑶族乡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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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爷溪水电站建设项目 | 蒿吉坪瑶族乡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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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金盆形水电站建设项目 | 蒿吉坪瑶族乡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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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老田溪水电站建设项目 | 蒿吉坪瑶族乡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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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统战溪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铜湾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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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新庄水电站建设项目 | 接龙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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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栗山坡水电站建设项目 | 蒿吉坪瑶族乡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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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金溪口水电站建设项目 | 铁坡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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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沙坪水电站建设项目 | 袁家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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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罗家坪水电站建设项目 | 花桥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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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后溪水电站建设项目 | 花桥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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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白沙水电站建设项目 | 花桥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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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上乌溪水电站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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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河西110千伏变电站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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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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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方县自来水厂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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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方县河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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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方县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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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工业园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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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建设性质 | 备注 |
六 | 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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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龙风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镇 | 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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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溪风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铜湾镇 | 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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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荆坪古村旅游保护开发项目 | 中方镇 | 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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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荆坪古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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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桐木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 桐木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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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方县城郊生态观光农业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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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方五龙溪国家水利风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中方镇 | 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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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罗家坪水利风景区配套设施建设 | 花桥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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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国南方葡萄沟户外营地建设项目 | 桐木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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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桐木葡萄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桐木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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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方县水上运动中心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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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方县帽子坡森林公园开发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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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方县玉龙湾生态园建设项目 | 泸阳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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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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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怀化监管中心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已实施 |
2 | 中方县老年活动中心及乡镇敬老院建设项目 | 中方县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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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蒿吉坪乡政府搬迁项目 | 蒿吉坪瑶族乡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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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方县图书馆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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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方县博物馆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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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方县文化馆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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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方县演艺中心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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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方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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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方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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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方县中医院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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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方县康复养老中心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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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方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中方县全县范围内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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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方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 中方县全县范围内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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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方县殡葬集中治丧点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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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方县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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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 | 中方县全县范围内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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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方县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建设 | 中方县全县范围内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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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方县村级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中方县全县范围内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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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中方县福利院(光荣院)日间照料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 中方镇 | 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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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怀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泸阳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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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中方县乡镇公安局派出所建设项目 | 中方镇、桐木镇、铁坡镇、铜湾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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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中方县村级服务平台 | 中方镇、桐木镇、等乡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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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民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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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方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 新路河、蒿吉坪等乡镇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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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规模 (公顷) | 补充耕地 (公顷) |
土地整治 | 1 | 中方镇土地整治项目 | 水牛田村、芭蕉村、板山场村、塘家田村、白良村等村 | 511.65 | 67.04 |
2 | 桐木镇土地整治项目 | 上丰坡、下丰坡村、桐坪、大松坡村、宝寨村 | 200.42 | 4.24 | |
3 | 泸阳镇土地整治项目 | 双山、聂家村村、溪口村、中村村、良坪村等 | 649.61 | 13.37 | |
4 | 花桥镇土地整治项目 | 利花村、洞竹山村、火马塘村、排叶村等村 | 196.47 | 9.08 | |
5 | 铜鼎镇土地整治项目 | 赤岩湾村、蛮田、南家坊村、重义溪村等村 | 269.65 | 9.87 | |
6 | 铜湾镇土地整治项目 | 和村村、渡江坡村、团山村等 | 365.21 | 5.52 | |
7 | 新路河镇土地整治项目 | 贵鱼村、小湾坪村、罗家坡村等村 | 83.73 | 4.16 | |
8 | 铁坡镇土地整治项目 | 联家村、板溪村、双岭村、黄星村等 | 391.85 | 8.27 | |
9 | 袁家镇土地整治项目 | 袁家村、流溪垄村、野星村、大沙坪村等 | 163.25 | 3.22 | |
10 | 新建镇土地整治项目 | 岩门溪村、八家村、牛眠口村等 | 207.80 | 3.33 | |
11 | 接龙镇土地整治项目 | 胡家村、办田村、老屋村等 | 163.77 | 3.14 | |
12 | 蒿吉坪瑶族乡土地整治项目 | 干田垄村、老田溪村、洞门口村 | 17.26 | 1.16 | |
13 | 黄岩土地整治项目 | 田家村、大坪村 | 70.00 | 2.10 | |
小计 | 3290.67 | 134.50 | |||
土地复垦 | 1 | 中方镇土地复垦项目 | 马家溪村、板山场村、炉亭坳村、灯塔田村 | 4.26 | 3.02 |
2 | 泸阳镇土地复垦项目 | 良坪村、葛庄村、新店坪村 | 43.11 | 38.12 | |
3 | 花桥镇土地复垦项目 | 三羊头-园艺场 | 61.80 | 58.31 | |
4 | 铁坡镇土地复垦项目 | 宝山村 | 7.00 | 4.20 | |
小计 | 116.17 | 103.65 | |||
土地开发 | 1 | 中方镇土地开发项目 | 炉亭坳村、板山场村、乌溪村、塔灯田村 | 130.33 | 43.88 |
2 | 桐木镇土地开发项目 | 丰坡村、楠木铺村、桐坪村、大松坡村 | 349.09 | 140.89 | |
3 | 泸阳镇土地开发项目 | 白洋坪、细缅垄、堵家、清水村、桥上村等 | 1076.22 | 451.48 | |
4 | 花桥镇土地开发项目 | 白沙村、洗沙村、千秋田村、园艺场等村 | 542.10 | 99.94 | |
5 | 铜湾镇土地开发项目 | 梅树村、木良田村、团山村 | 88.55 | 17.68 | |
6 | 新路河镇土地开发项目 | 坪坳村、坪坳村、大竹村 | 68.72 | 2.51 | |
7 | 铁坡镇土地开发项目 | 龙星村、霞景村、王家村 | 46.55 | 3.22 | |
8 | 袁家镇土地开发项目 | 水仙村、楼溪村、坳头村 | 23.32 | 4.27 | |
9 | 新建镇土地开发项目 | 黄金村 | 15.37 | 5.50 | |
10 | 蒿吉坪瑶族乡土地开发项目 | 罗洪村、吉都堂村 | 54.16 | 22.78 | |
11 | 黄岩土地开发项目 | 白马村、田家村 | 82.46 | 50.20 | |
小计 | 2476.87 | 842.35 |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 1 | 拆旧区复垦项目 | 中方镇、沪阳镇、桐木镇等 | 2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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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905.44 | 1080.50 |
地 类 | 2014年 | 2020年(修改后) | 变化量 | |||||
面积(公顷) | 比例(%) | 面积(公顷) | 比例(%) | 面积(公顷) | 比例(%) | |||
农用地 | 耕地 | 水田 | 20718.96 | 13.67 | 19812.90 | 13.07 | -906.06 | -0.60 |
旱地 | 1599.44 | 1.06 | 2546.88 | 1.68 | 947.44 | 0.63 | ||
小计 | 22318.40 | 14.73 | 22359.78 | 14.75 | 41.38 | 0.03 | ||
园地 | 6723.60 | 6723.60 | 4.44 | 7001.06 | 4.62 | 277.46 | ||
林地 | 105092.55 | 105092.55 | 69.35 | 104868.00 | 69.20 | -224.55 | ||
其他农用地 | 5533.48 | 5533.48 | 3.65 | 5296.43 | 3.49 | -237.05 | ||
合计 | 139668.03 | 139668.03 | 92.16 | 139525.27 | 92.07 | -142.76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1658.79 | 1.09 | 3649.97 | 2.41 | 1991.18 | 1.31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3566.01 | 2.35 | 1735.56 | 1.15 | -1830.45 | -1.21 | ||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326.84 | 0.22 | 348.10 | 0.23 | 21.26 | 0.01 | ||
小计 | 5551.64 | 3.66 | 5733.63 | 3.78 | 181.99 | 0.12 | ||
交通水利用地 | 铁路用地 | 195.86 | 0.13 | 86.88 | 0.06 | -108.98 | -0.07 | |
公路用地 | 850.04 | 0.56 | 1099.53 | 0.73 | 249.49 | 0.16 | ||
民用机场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港口码头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管道运输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水库水面 | 469.83 | 0.31 | 388.33 | 0.26 | -81.50 | -0.05 | ||
水工建筑用地 | 65.24 | 0.04 | 117.60 | 0.08 | 52.36 | 0.03 | ||
小计 | 1580.97 | 1.04 | 1692.34 | 1.12 | 111.37 | 0.07 | ||
其他建设用地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172.90 | 0.11 | 78.48 | 0.05 | -94.42 | -0.06 | |
特殊用地 | 0.00 | 0.00 | 78.55 | 0.05 | 78.55 | 0.05 | ||
小计 | 172.90 | 0.11 | 157.03 | 0.10 | -15.87 | -0.01 | ||
合计 | 7305.51 | 7305.51 | 4.82 | 7583.00 | 5.00 | 277.49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2560.88 | 2560.88 | 1.69 | 2553.66 | 1.69 | -7.22 | |
自然保留地 | 2011.10 | 2011.10 | 1.33 | 1883.59 | 1.24 | -127.51 | ||
合计 | 4571.98 | 4571.98 | 3.02 | 4437.25 | 2.93 | -134.73 | ||
土地总面积合计 | 151545.52 | 100.00 | 151545.52 | 100.00 | 151545.52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