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7406384483-2017-00040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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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年12月24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机构简介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
(四)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六)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
(七)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八)负责县本级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自来水排水给水、污水处理、户外广告、公园、风景名胜、夜景亮化、城市照明设施、城市垃圾处置等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县本级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负责县本级规划区内燃气管理;负责县城渣土管理;负责县本级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九)承担推进全县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
(十一)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
(十二)负责县本级规划执法、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三)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四)负责全县建筑外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建筑外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十五)负责住宅与房地产业行政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参与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推进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住房租金和管理体制改革。
(十七)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十八)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十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