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7406384483-2017-00031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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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年08月17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市场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
湘建房〔2017〕147号
各市州房产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财综〔2017〕16号)要求,继续做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保证城市房屋住用安全,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白蚁防治工作,依法履行白蚁防治职责
我省是白蚁高危地区,白蚁危害十分严重,做好白蚁防治工作,确保城市房屋住用安全,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工作。各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5年;建立药剂进出领料制度,药剂实行专仓储存、专人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加强技术研究和白蚁防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白蚁防治水平。
二、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
白蚁防治工作既是一项公益事业,又是一项民生工程,白蚁防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流程,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一是取消与建设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手续,由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到当地白蚁防治服务窗口填报《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受理登记单》(附件1),白蚁防治单位按照受理登记内容以及湖南省《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要求实施房屋白蚁预防;二是白蚁预防施工验收后,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附件2),证明资料应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一并移交给当地城建档案馆统一管理。其中,属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的,证明资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售(预售)时提供给购房人;三是严格执行湘财综〔2017〕16号文件要求,白蚁防治单位不再向建设单位收取白蚁预防费,也不得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从事白蚁预防工作,变相收取费用。
三、加强部门协调沟通,落实好白蚁防治工作经费
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辖白蚁防治单位应按照湘财综〔2017〕16号文件“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主动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并协调财政部门将白蚁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所需相关经费落实到位。
该通知印发之日生效,有效期为5年,2017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5日有效。
附件:1.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受理登记单
2. 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
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受理登记单
登记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建 设 单 位 | 单位名称: 负责人: (签字) 单位盖章 | 受 理 单 位 | 单位名称: 负责人: (签字) 单位盖章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 ||
工 程 信 息 | 项目名称: | 建筑类型:□别墅排屋 □多层 □高层 □其他 | |
项目地址: | 建筑面积: | ||
结构类型: | 备 注: | ||
施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 |||
建 设 单 位 须 知 | 1.提供每幢房屋底层平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市政园林平面图。 2.提交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3、督促施工单位在房屋建设施工过程中,及时清除建筑场地遗留的废旧木质材料和其他含有纤维素的废弃物。 4、根据受理单位提供的白蚁预防施工方案,在达到施工工序条件时及时通知受理单位。 5、现场积极配合进行白蚁预防施工。 | ||
| 本登记单一式 份,建设单位 份(用于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受理单位 份。 注:此表份数(联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附件2
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
湘蚁防证〔20 〕 号
建于 市 县(区) 镇 街(路、巷) 号的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登记编号: ),共 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栋号 ,计 栋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详见下表),我方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实施了白蚁预防处理,现已施工完毕,质量验收合格。
特此证明!
发证单位(盖章):
编号: |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 ||
栋 号 | 面积(㎡) | 栋号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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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本证明壹式伍份,甲方肆份,用作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预售、销售等证明文件及城建档案馆存档,乙方存档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