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7406384483-2017-00039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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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年12月24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村镇布局规划项目根据《中方县2017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由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具体由隶属的二级单位县规划设计室组织实施。
2、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困难的农村危房改造,重点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特困群体,切实帮扶自身无力建房人群解决好住房问题。该项目由中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具体由隶属的二级单位县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村镇布局规划项目,包含中方县十一个乡镇(桐木镇、花桥镇、铜湾镇、接龙镇、袁家镇、新路河镇、泸阳镇、铜鼎镇、新建镇、铁坡镇、蒿吉坪乡)镇域村镇布局规划。目的是为了优化镇域村镇空间布局,引导村庄适度集聚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村建设科学合理有序进行,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经济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16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2600户,实际完成3433户。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
1、村镇布局规划资金。由中方县政府拨付110万元。
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中央和湖南省拨付3478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村镇布局规划资金。本项目由两个设计单位组织编制,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中方县规划设计室。资金使用情况:作为编制经费全部支付给两个设计单位。
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016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户3433户,共计拨付资金3323.23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村镇布局规划资金。由中方县财政局统一管理。
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方县财政局统一拨款发放至农户的粮食直补卡中。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村镇布局规划。目前,编制成果已通过中方县规划委员会并已提交给十一个乡镇作为乡镇建设指导依据。
2、农村危房改造。一是整体推进完成2542户,其中完成沪昆高铁沿线改造户1664户,分别为新建镇1196户,袁家镇198户,铜湾镇270户;沪昆高速沿线中方镇段危房改造878户。二是各乡镇散户危房改造510户。三是“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市级示范点桐木镇桐坪村、大松坡村危房改造户381户。
四、项目绩效情况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中方县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和村镇布局规划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存在的问题
我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群众满意度都为满意,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五保户经济实力薄弱,自筹资金难度大,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导致无能力建房,建议提高建房补助标准。个别乡镇不够重视这项工作,缺乏工作热情、积极性不高。
操作程序有待规范。操作层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危房鉴定难以实施,危房鉴定由专业部门承担,鉴定费用较高,困难群众无力承担;二是危房改造名额多由各村根据本村实际上报,一些地方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一些村干部工作程序不到位,公开性、民主性体现不够充分,甚至造成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三是农村危房统计普查过程中,深入程度不够,存在误报、漏报的情况,缺乏动态信息采集机制,使建设部门掌握的数据实际数有偏差。
技术服务严重缺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尚未健全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机制,仍处于群众自发和无序管理状态。一是改造户多为乡镇自主聘请社会工匠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存在人工、建材等浪费现象,给困难群体造成损失。二是在危旧房改造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中缺乏技术指导,一些完成改造的新房存在技术缺陷和安全隐患。三是缺乏政策引导,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惠民政策知晓度不高,理解存在偏差。
六、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政策调整、政策引导。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减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压力。县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2、强化服务、分类指导。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建房责任制、验收责任制及验房备案制度;推行全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选址、施工等关键环节质量关。在旧危房改造过程中,应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对所在的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的巡查监督。建设部门应落实好项目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同时要强化对社会工匠使用技术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国土部门应做好土地巡查,督促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扶贫部门要做好对建档立卡户、困难家庭、低保家庭的资格核查工作等。村两委干部要强化政策引导、宣传,帮助解决农民建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有效手段,建立起政府、企业、银行、社会多渠道融资的有效平台,为危房改造项目的启动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加强宣传、规范操作。注重多形式多渠道向群众讲政策、讲规划、算造价,做到政策规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三公开”,让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基本政策,消除依赖心理。务求评审制度公开透明,采取“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上级备案”的程序,合理确定改造对象,保证评审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优亲厚友现象,使危改工作得到群众公认。对危改资金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到宽严适度。对于在危改资金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通报,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乡村两级迅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吞和挪用危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