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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方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政办函〔2017〕83号)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2017-00003 公开责任部门: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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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年12月11日 发布文号: (中政办函〔2017〕83号)
公开目录: 政策发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方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12

 

 

 

 

 

 

 

中方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72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两化”试点为统揽、以落实五个“为”为目标、以“三化”提升为引擎、以“四化”管理为保障,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中方“放管服”改革的升级版、集成版和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样板,为全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中方标准”。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群众认可。围绕群众和企业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最密切的行政行为、服务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标准、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现群众和企业认可满意。

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以“两化”试点、“三

”提升、“四化”保障为内容的“二三四”工程,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思路,以《方案》明确的试点内容为重点,点面结合、多级联动,力促试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坚持标准先行、规范引领。在全面梳理细化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按照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适用于全省的政务公开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坚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确保试点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试点内容。

我县试点重点内容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在取得重点突破的同时,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领域、全覆盖、全过程。通过“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监督”“智慧城管”和“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一体协同”等工作,全面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2018年7月底前,完成《方案》明确的试点任务,总结试

点经验做法,实现政务公开全面规范、政务服务全面升级、政务管理全面优化。

——政务公开全面规范。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全面覆盖;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全面规范;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的政务公开方式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基本建立;重大决策群众和社会听证机制全面落实。

——政务服务全面升级。“智慧中方”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成投入使用;“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监督”“智慧城管”等8大智慧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APP)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便民服务市场化运行模式基本定型,集约化民生服务全面实现;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得到根本治理;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比法定时限整体提速40%以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渠道全面联通、全速贯通。

——政务管理全面优化。统一视觉形象识别的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提档升级;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窗口对应协同、无缝衔接;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帮代办机制全面建立、规范运行。“四在岗四规范四满意”政务管理标准更加成熟定型;延时、预约等人性化服务机制全面完善;服务可监控、办事可监察、群众可监督的常态化管理全面实现。

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二三四”工程。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程;政务服务信息化、审批服务高效化、民生服务集约化提升工程;政务管理制度化、人性化、一体化、常态化保障工程。

(一)深入实施政务公开“两化”试点工程。

1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建立“四张清单”。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重点围绕8个方面事项的公开工作,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试点内容涉及的公开事项,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其他部门和乡镇的梳理工作要同步推进、同步落实。通过梳理,建立公开负面清单、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服务收费清单。梳理后,政务公开事项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中介服务、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2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编制“四套规范”。在全面梳理细化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政务公开“四套规范”。即公开事项的要素规范,主要包括事项编码(标准委赋码)、事项名称(细分为主项和子项)、事项公开依据、事项公开内容、事项公开主体、事项公开时限、事项公开方式、事项情况说明等要素;公开程序的流程规范,主要包括事项上报、审核、发布、解读、回应等流程;公开平台的建设规范,主要包括支撑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硬件、平台、渠道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服务的评价规范,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评价、评估、评比标准体系。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3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构筑“四大平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构筑政务公开“四大平台”,即实体大厅平台、线上网站平台、传统媒体平台、物理硬件平台。综合利用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实体场所,微博、微信、便民APP等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公示栏、终端查询机等硬件设施,发布会、听证会等专业方式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实现“数据共享、一次发布、多点呈现”。特别是要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试点工作要求,在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我县试点情况,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优化,强化网站功能、优化信息发布、加强内容保障、丰富展现形式、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确保全县群众对试点涉及部门和内容知晓率达到85%以上。

4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完善“四个机制”。严格落实审议、操作、管理、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管理机制、通报机制、考评机制、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长效化。

(二)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三化”提升工程。

1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与省市同频共振,建立全县统一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形成“一号一网一库一线两平台”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目标。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全县整体联动、功能协同、数据互通、一网办理、高效便捷的智慧政务体系。“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人来人往”为“网上网来”,达到网上网下一体同步申请、受理、办理的目的,最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智慧政务服务体系,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同时,积极推进“智慧中方”项目建设,重点开发上线“智慧党建”“智慧监督”“智慧民生”“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综治”“智慧扶贫”等智慧应用系统。

2提升审批服务高效化水平。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巩固和深化并联审批,建立外资企业申办、内资企业申办、立项审批、商业开发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建设审批、工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商注册审批、不动产登记审批等10条并联审批服务流水线,实行“首问负责制”,提高办事效率。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最大限度精简不合法、不合理以及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多种证明材料,最大力度优化证明材料开具的办事流程。政务服务实现“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内部流转上,规范窗口受理、并联审批、授权审核、结果告知;外部办理上,减少材料、优化流程、无缝衔接、缩短时限,实现股室围着窗口转。

3提升民生服务集约化水平。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企业合作,建设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政务(党务)服务、商务(电商)服务、事务(公益)服务三位一体、集约集成的便民服务平台。完善便民服务大厅、便民超市、就业服务站、广播室、简易金融网点、通信服务网点、林业理事会、综治维稳室、社会扶贫网、警务室等10大服务主阵地,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代办中心、商务营销中心、事务物业中心。全面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和农副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成为能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村民之家”。

(三)持续深化政务管理“四化”保障工程。

1制度化管理。健全完善《中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四在岗四规范四满意考评办法》,制定部门、乡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绩效评估办法;建立一天一督查一巡察、一旬一例会一小结、一季一评比一通报、一年一总结一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日常管理有检查、有记录、有台账、有奖惩、有评比,实现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2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延时、预约等服务机制,让政务服务有感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群、工会活动,让政务管理有温度;进行政务服务评比、加强激励,让政务考核有差别。

3一体化管理。通过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档升级,打通纵向衔接、畅通横向联系,实现县、乡镇、村业务窗口对应联动、有序协同、互联互通;通过设立县帮代办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帮代办(综合)窗口、配优村级帮代办员,并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帮代办体系,实现事项受理、上传,事项办结、下达高效便捷;通过优化大厅布局,将县政务大厅科学分区为国地财办税、投资建设、金融服务、公安服务、农业发展、商业服务、社会事业、交通安全、不动产管理、公共资源交易10大政务服务功能区,乡镇大厅统一设置“10+1”窗口,村级大厅整合集约为一个综合窗口,真正做到政务实体大厅找得到人、办得成事;通过建立政务服务CIS系统,实现政务服务理念识别、行为识别、视觉识别,营销政务服务理念与精神文化,增强政务服务的认同感、凝聚力和满意度。

4常态化管理。通过落实督查巡视、执纪问责,强化组织监督;通过健全视频监控、电子监察,完善内部监督;通过设立投诉意见箱、投诉电话和群众评价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让监督常态化、管理长效化,实现窗口可监控、办事可监察、服务可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启动后,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于201711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标准体系。围绕试点内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于201712月底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三)完善公开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电子公告栏、村务公开栏等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围绕群众最关注的政务信息、重要政务舆情回应信息等,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主动推送机制。201712月底前,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全面实现《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明确的各项功能,同时,要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平台,集中力量打造一个权威发布、反应灵敏的政务新媒体。“智慧政务”“智慧中方”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上线应用,帮代办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提档升级、高效运转。

(四)推进信息发布。20185月底前,按照省试点文件要求,对照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各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上发布,确保发布内容全面、发布形式规范、发布平台便捷、互动监督渠道通畅。

(五)开展总结验收。一是开展自评,试点内容涉及单位要适时开展试点工作自查自评,20185月底前将自查自评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总结提升,20186月底前,对试点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工作亮点和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三是迎接验收,20187月底前,做好准备,迎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质监局、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对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家铣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源江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湘晖和副县长李闯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编办、县城管执法大队、县扶贫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征拆办、县房产局、县绩效办、县网宣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县智慧中方办、各乡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中方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政府办,由尹秀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曾佑发、杨司永、金伟、周余全同志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由金伟同志任组长,黄继根同志任副组长;标准执行组,负责事项清理、流程再造、资料汇编等工作,由周余全同志任组长,蒲寅生、向丽同志任副组长;督查评估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督查评估,由曾佑发同志任组长,刘润红、杨黎平同志任副组长;宣传推介组,负责试点工作的宣传推介,由杨捷灵同志任组长,许燕、杨江平同志任副组长。各小组之间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按省人民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完成各自领域的试点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推进,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要明确工作机构,强化人员保障,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试点工作。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将分管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名单、试点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分工。

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试点工作相关工作经费。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监察局:依照相关规定,对落实工作不力、影响试点工作进度、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扶贫办、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扶贫救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

县编办:牵头负责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做好8个试点内容涉及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的清理调整工作。

县城管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市政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省、市、县要求建设全县政务服务体系。

县房产局:牵头负责保障性住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县绩效办:负责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县征拆办:牵头负责征地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网宣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宣传推介工作。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督查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法律意见,加强试点和改革推进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微博、微信、便民APP等政务新媒体,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优化,强化网站功能、优化信息发布、加强内容保障、丰富展现形式,在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我县试点情况,实现“数据共享、一次发布、多点呈现”,加强试点工作督查通报工作。

县智慧中方办:牵头负责“智慧政务”“智慧中方”智慧应用系统开发工作。

各乡镇、县湘商文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县工业园管委会及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三)强化工作保障。

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相应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查检查,严格奖优罚劣。县财政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标准制定、监督评估等工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根据试点工作验收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分别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不合格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有关责任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中方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2中方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内容及承担单位

            3基层政务公开范围指引


附件1

 

中方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序号

推进阶段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1

制定实施方案

(1)制定中方县试点实施方案并报省、市备案

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8月底前

(2)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会议

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上旬前

(3)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

2017年11月底前

2

建立标准体系

(1)梳理公开事项,编制公开目录

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法制办

2017年12月中旬前

(2)规范工作流程

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中旬前

(3)建立标准体系并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底前

3

完善公开平台

建立政务公开平台体系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

2017年12月底前

4

推进信息发布

及时动态发布试点政务信息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

及时、动态发布,2018年5月底前全面全部发布

5

开展总结验收

(1)开展自评

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

2018年5月

(2)总结提升

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6月

(3)迎接验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


附件2

 

中方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内容及承担单位

序号

试点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征地拆迁补偿

县征拆办

县财政局、县房产局、县城管执法大队、相关乡镇

2

拆迁安置

县征拆办

县发改局、县房产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乡镇

3

保障性住房

县房产局

县住建局、县征拆办、各乡镇

4

农村危房改造

县住建局

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各乡镇

5

扶贫救灾

县扶贫办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各乡镇

6

市政服务

县城管执法大队

国网中方县电力公司、县自来水公司

7

公共资源交易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机关事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

8

义务教育

县教育局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附件3

 

基层政务公开范围指引

 

一、征地拆迁补偿。公开法律法规信息,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关于征地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征地批复信息,主要包括征地批复文件、批复机关、批复文号、批准日期、项目名称、用地位置、报征单位、用地面积等;批前工作信息,主要包括征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等;报批材料信息,主要包括报批请示文件、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等;批后实施信息,主要包括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调查结果及补偿登记、批后实施有关变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提出意见情况、听证情况等;公开与征地补偿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

二、拆迁安置。公开国家、省、市、县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法规政策;调查摸底等相关内容;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安置和补偿结果等相关情况;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及征收人员、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含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及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和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房地产估价机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征收实施阶段的办理时限和救济途径;征收决定公布后,停止办理征收范围内的相关业务(房产交易、租赁、水、电、气、电话、电视等);公开与拆迁安置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

三、保障性住房。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年底完成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等信息;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待分配房源、分配方案、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入住后的管理机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房屋维修申请、维修结果等情况;公开与保障性住房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

四、农村危房改造。公开国家、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申请流程、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公开实施后补贴结果等情况;下达到县年度任务资金总规模、任务分配原则和依据,任务资金分配结果等任务资金分配情况;拟纳入政策对象户籍成员基本信息、四类重点对象身份证明,原住房危险性等级,村级公示评议情况,应享受补助金额等信息;改造户竣工验收资料、改造后房屋照片、补助资金拨付一卡通凭证等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公开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

五、扶贫救灾。公开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相关政策文件;公开专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五个一”驻村帮扶情况;公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等信息,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公开乡镇和行政村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公开与扶贫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公开国家、省、市关于救灾资金、物资、捐赠等救灾政策;公开属于救灾申请条件、救助程序、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以及救灾成效;公开与救灾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  

六、市政服务。公开国家、省、市关于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城区绿化美化亮化相关事项,主要包括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化规划、建筑立面改造规划以及路灯设施亮灯率、完好率、事故和故障处置及时率等;公开环境卫生、主次干道管理及维护等事项,主要包括清扫、收运、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相关情况(单位名称、作业范围、开竣工时间、运营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等),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设施(填埋场、焚烧厂)运行情况(生活垃圾清运量、跨界清运量、填埋场和焚烧厂处置量、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密闭运输率等)、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清扫保洁作业覆盖率,问题整改率,城市道路桥梁完好率,城市道路桥梁大中修计划,城市道路桥梁安全检测情况,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等;公开市容市貌管理、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等情况,主要包括纠正查处占道流动商贩、纠正查处越门占道经营、拆除违法广告和招牌、整治招牌和卖场立面等情况,城市管理网格化相关情况及责任人,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开竣工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市政设施建设规划等;公开提供瓶装燃气、管道燃气服务企业名单,瓶装燃气供应站、管道燃气营业网点名单、管道燃气价格收费标准,加气站名单,供水厂出水水质,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等;公开与市政服务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

七、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办事指南、收费事项及标准;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等监督投诉电话;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公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行为规范及信用信息。

八、义务教育。公开区域内学校基本情况、校级领导班子介绍、教师总体情况、校园建设等;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程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录取结果等;学生转学、休学、延缓入学、复学等异动事项办理政策;学生资助(体系)、义务教育教师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信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内重点教育改革项目、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重大项目工程、重点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开与义务教育有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情况。

注:本指引所列公开范围,是围绕8个领域试点内容,根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出的参考范围。各试点单位应在此范围基础上,立足群众实际需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展和细化公开事项,编制的政务公开试点事项目录不限于且原则上不得小于该范围。

 

 

 

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