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00673120X2-2018-00002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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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8年04月20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及通知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乡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河长:姜耀文 县委书记(兼任舞水河河长)
总 河 长:张家铣 县委副书记、县长(兼任沅水河河长)
副总河长:潘存金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兼任舞水河副河长、大冲溪河长)
副总河长:高源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任舞水河常务副河长、湾溪河长)
副总河长:张长江 副县长(兼任沅水河常务副河长、新建溪河长)
副总河长:陈长元 副县长(兼任舞水河副河长、太平溪河长)
袁文明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沅水河副河长、黄溪河长)
委员会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编办、县法制办、县发改局、县经科商粮食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畜牧水产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城管大队、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电视台、中方电力公司、县经投集团公司、县交建投公司、县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12个乡镇党委书记组成。
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副县长张长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张应海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水利局工会主席潘伯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县河长办日常工作。
今后,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中方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