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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号公告:中方县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索引号: 114312217406383920-2018-0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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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8年03月27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方县审计局对中方县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扶贫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1. 文件指标情况。2016年度各级政府共安排扶贫办管理的财政扶贫资金6460.31万元,其中:中央2930万元、省级1506万元、市级505万元、县级配套1519.31万元。

  2. 账面收支情况。截至2017年3月27日,县财政局农业股共收到2016年度扶贫办管理的扶贫资金6427.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30万元(含项目管理费66万元)、省级资金1506万元、市级资金505万元、县本级资金1486.1万元;支出财政扶贫资金6212.21万元,结余财政扶贫资金214.89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产业扶贫贷款贴息2,917.35元

  2.多发、超范围发放产业直补资金68,000元

  3.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3,128元

  4.村级套取扶贫资金 82,032元

  ⑴中方镇马家溪村以肥料款名义套取资金50,000元

  ⑵中方镇板山场村以菌棒款、劳务费名义套取资金32,032元

   (二)扶贫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迟缓

  2.扶贫项目实施不真实

   (三)扶贫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1.产业扶贫项目效益不理想,抽查的部分项目出现亏损并停止实施

  2.抽查的部分种植项目因挂果期长尚未产生效益

  3.入股分红协议签订不科学,入股资金安全性及分红保障存在一定风险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中方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审计发现的相关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经依法移送县监察局进行查处。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采取追缴资金、加快项目进度、制定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签订补充协议、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种植项目提供技术指导意见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已追回扶贫资金296,616.35元,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