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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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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8年02月11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中方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

的伤残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地方性优待抚恤办法;指导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

(五)提出救灾工作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县乡镇以下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收养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民政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正科级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计财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救灾救济股、老龄办、民间组织办、社会救助局、慈善办、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救助工作站、募捐办等12个职能股室,下设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婚姻登记处等2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53人(其中自收自支编制1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73人(其中自收自支11人),现有小车2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方县民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方县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财政年初预算1061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6.25万元,上级财政补助(公共预算)8895.8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03.63万元,主要是增加抚恤、农村低保资金、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专项资金提标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612.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3.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03.63万元,主要是增加抚恤、农村低保资金、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专项资金提标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预算拨款收入10612.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13.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998.5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等。其中:对人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87.79万元,资本性支出5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6.7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2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房屋建设与附属设施采购预算1158.5万元,办公设备采购4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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