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0000000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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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年12月24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第一部分 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
的伤残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地方性优待抚恤办法;指导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
(五)提出救灾工作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县乡镇以下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收养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民政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正科级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计财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救灾救济股、老龄办、民间组织办、社会救助局、慈善办、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救助工作站、募捐办等12个职能股室,下设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婚姻登记处等2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58人(其中自收自支编制1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74人(其中自收自支11人),现有小车5台。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县民政局部门决算的单位包括:县民政局本级、县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县婚姻登记处。
第二部分 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539.40万元,支出总计9539.40万元,上年度收入7660.71万元,支出7660.71万元。收、支总计比上年各增加1878.69万元,增加19.6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有变化,困难救济补助标准有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539.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34.40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53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57万元,占5.56%;项目支出9008.83万元,占94.44%。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872.71万元,与2015年7530.9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41.8万元,增加13.99%。主要原因是用于困难群众救助、特困供养、优抚等专项支出有提标。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7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1%,与2015年相比,增加1241.8万元,增加13.9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4.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6.99万元,占88.7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73万元,占4.12%;其他支出661.69万元,占6.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7146.39万元,支出决算953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按规定追加部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二是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2.01万元,占73.8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8.56万元,占26.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35万元,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完成预算的4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的28.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6.4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落实公函和接待清单制,“三公”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费保持逐年下降态势。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万元,下降13.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5.42%。(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支出3.3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36.23%,主要是省民政厅领导及业务处室领导、怀化市民政局领导及业务科室领导指导业务工作、兄弟县市区民政局工作交流、县民政局机关及业务股室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接待费用。2016年共接待国内团组53个,来宾356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63.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为5.88万元,主要是为解决局机关及业务股室因公出差、下乡、参加会议、救灾等交通问题而发生的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底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台。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45万元,本年收入661.69万元,本年支出661.6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福利、残疾人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支出。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56万元,比2015年减少12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万元。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服务支出6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福利院(光荣院)服务车1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县民政局组织对2016年度民政对象补助、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9539.4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级财政、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
五、公务用车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 外宾接待)费用。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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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7表 | ||
部门名称:中方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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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2016年度相关统计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因公出国(境)人数(人) | 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公务接待批次(批) | 公务接待人数(人)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22.35 | 0 | 9.62 |
| 9.62 | 12.73 | 9.22 |
| 5.88 |
| 5.88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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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53 | 356 |
说明: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