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0000000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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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8年02月11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5、制定全县林业发展政策。
二、部门基本情况
林业局单位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或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等3个职能股室,下设康龙自然保护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2个二级单位。核定编制132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78人,工勤编1人。实有在职人数169人,离退休人员79人。现有车辆1台。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财政年初预算数5191.8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396.67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5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1470万元,跨年度上级专项拨款1132.2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49.5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助资金、帽子坡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等。
(二)支出预算:2018年财政年初预算数5191.8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1646.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7.02万元;公用支出308.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9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为3544.92万元,具体项目包括:(1)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70万;(2)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助资金1000万元;(3)油茶产业补贴兑现100万元;(4)义务植树造林40万元;(5)森林禁伐三年行动45.7万元;(6)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657万元;(7)帽子坡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100万元;(8)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第二次补助资金45万元;(9)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426.92万元;(10)关于下达2017年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10万元;(11)关于下达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15万元;(12)关于下达2017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436.3万元;(13)关于下达2017年重点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30万元;(14)关于下达2016年森林禁伐省级补助19万元;(15)关于下达2016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5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49.5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助资金、帽子坡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46万元,较2017年减少了97.9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84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47.05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201802111128596727.xls
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201802111128592604.xls
基本支出预算表
“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802111128591655.xlsx
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支出预算表-商品与服务支出
基本支出预算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基本支出预算表-资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