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MB0U18689R-2017-00033 | 公开责任部门: | 新路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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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年12月27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指南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为更好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本单位政务信息,上级有关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领导工作分工;机构设置;职能等信息。
2.本级政府文件、重大政策采。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公开。
5.党务政务公开。
6.预决算信息公开。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中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的乡镇政府模块。
2.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
3.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生成后,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对信息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1.受理机构:新路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办公地址:新路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
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联系电话:0745-2616008 5.邮政编码:418000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1.填写《新路河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公开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发至908595723@qq.com邮箱。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公开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