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0000000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工业集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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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年07月10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及通知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怀化金天特种锰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怀化金天特种锰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二、项目概况:
怀化金天特种锰业有限公司位于中方工业园内,其前身为怀化九源特种锰业有限公司,厂区面积约28000m2(42亩),主要从事电解锰生产,拥有年产15000吨电解金属锰生产线、12000吨锰锭生产线和10000吨硅锰合金生产线。该企业于2015年停产,停产后场地内仍遗留大量锰渣、废水未得到妥善处置,在雨水的冲刷和淋滤作用下使重金属发生迁移变化,导致场地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对周边环境也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亟需对场地进行修复。
本项目主要针对怀化市金天特种锰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内残留废渣和废水进行安全处置,并对厂区及周边受重金属污染土壤及北侧池塘进行修复治理,消除污染场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主要处理工艺流程为:
废渣、污染土壤:清挖→破碎/筛分→预处理→固化/稳定→混合、搅拌→反应、养护→回填。
底泥:清挖→脱水→回填;废渣:清挖→回填;废水:调节pH→化学、絮凝沉淀→达标排放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不属于生产性项目,主要污染集中于施工期。
(1)废气:施工废气包括破碎、筛分粉尘,拟采取安装除尘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道路、取土场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2)废水:废水处理站遗留废水、受污染池塘废水和基坑废水经中和+化学、絮凝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66)三级标准后,进入中方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66)三级标准后,进入中方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外排。
(3)噪声:施工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拟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后,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类标准。
(4)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底泥收集后与受污染的土壤一起稳定化修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为环境治理类项目,用地范围主要为现有污染场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的相关规划;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实现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因此,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拟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主要事项包括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情况;
3、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
4、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
5、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相关意见;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中方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谭红波 联系电话:1340745611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31-89928111
传真:0731-85563898 邮箱:xchb999@163.com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23楼;
邮编:410004
中方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