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0067297913-2018-00008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公安局 |
手机扫描本页二维码 |
公开日期: | 2018年07月24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中方县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等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确保队伍素质。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招聘计划
中方县公安局拟招聘28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
1、指挥中心接警员1名(女性);
2、巡特警岗位20名;
3、桐木派出所1名;
4、泸阳派出所1名;
5、花桥派出所2名;
6、新建派出所1名;
7、接龙派出所1名;
8、铜鼎派出所1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接警员岗位要求女性,身高1.58米以上,18周岁至30周岁,会说普通话;巡特警岗位要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其他岗位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18周岁至40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四)部队、武警部队复员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招录条件可适当放宽且优先录用;
(五)热爱公安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服从意识,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7月27日;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中方县公安局办公楼(原中方县计生局)一楼105室;咨询电话:0745-2817620
4、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由本人详实填写《招聘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填写信息进行全面审验核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试按年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适当放宽。
(四)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工作履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状况、仪态仪表等。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与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要求,对入围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七)录取
以上项目全部合格后,根据面试和体能测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
录取后开展一个月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装备、教育训练暨日常管理所需经费全额保障。
1、月工资:巡特警岗位2100元;接警员岗位2100元;其他岗位1800元(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
2、缴纳“五险一金”;
3、按规定配备服装;
4、工作日期间提供伙食补助。
六、劳务模式
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