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0000000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档案史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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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年10月25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编者按:依法治档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基本方略。为全面推进我县依法治档工作,我们将编辑系列文章,对现行档案法律法规和我县档案工作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解读,以期对提高社会各界档案意识有所影响。
(第四期)
1、什么是档案行政执法?
答:它是指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职权和程序,通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的活动。
2、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答: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档案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执法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申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形式。
3、立档单位易发生的档案违法行为是什么?
答:不建档;不归档;违反安全保管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擅自销毁或不按规定程序销毁档案。
4、档案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答:《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5、公民在档案事务方面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公民在档案事务方面的义务主要有两类:公民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公民有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取保护措施或者征购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