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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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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及通知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怀化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怀化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怀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怀化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残联。

四、举办时间

2017年10月中旬。

五、竞赛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锦江中学

六、竞赛项目

(一)设置项目

1.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女)、1500米(男)、跳高、跳远、铅球(男7.6公斤、女4公斤)、铁饼(男7.6公斤、女4公斤)。

2.羽毛球:男子个人、女子个人、混合团体。

3.乒乓球:男子个人、女子个人、混合团体。

4.游泳:男女50米、100米(自由泳、仰泳、蛙泳)400米自由泳。

5.飞镖:男、女个人。

6.象棋: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二)各残疾类别设项

1.肢体残疾:田径、羽毛球、游泳、乒乓球、飞镖、象棋。

2.视力残疾:田径、游泳、象棋。

3.听力残疾:田径、羽毛球、游泳、乒乓球、飞镖、象棋。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的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含脑瘫)、视力残疾、听力残疾。

(二)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在第二次报名时,将体检证明报组委会。

(三)运动员须具有本市户口。赛前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四)赛前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怀化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医学分组分级,并符合国家残疾人体育协会各项最新比赛规则中规定的最低分级标准,否则不能参赛。如果是参加过我市首届运会的老运动员,凭参加首届时相关资料,不须再进行医学分级。否则,需要进行医学分级鉴定级别同时,参赛运动员每人须上交4张二寸半身彩色免冠像片于第二次报名时交组委会。

八、参赛办法

(一)每个代表团限报运动员20人(其中田径6人、羽毛球2人、乒乓球2人、游泳6人、飞镖2人、象棋2人)。

(二)各代表团可报正、副团长各1人,教练及其他工作人员8人;各代表团每3名重度残疾人运动员可另增加1名护理人员。

(三)每名运动员限报1个大项3个小项,每个小项每团限报3人,团体、接力项目除外。

(四)各代表团20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准)选手(不含听力残疾运动员)不低于运动员总数的40%。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审定的各项残疾人体育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第二次报名前承办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立项原则具体确立项目。

(三)运动员分级后级别与原报级别有变化者,允许调入改正后的级别。如所报项目只有1人,则作为测验赛,如破省级别纪录成绩有效。

(四)参赛级别确定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将取消所有后续项目的比赛资格和已取得的成绩。

十、名次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办法

7人以上(含7人)的项目录取前6名,6人以下(含6人)的项目减一录取,1人的项目安排测验。

(二)计分办法

1.团体总分按各代表团各单项所获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如积分相等,则按最好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各比赛项目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录取前5名按6、4、3、2、1计分,录取前4名按5、3、2、1计分,录取前3名按4、2、1计分,录取前2名按3、1计分,录取1名按2计分,测验不计分。

3.如进行测验赛的,打破省记录,加5分。

4.运动员在比赛中非因伤病弃权,或者参赛运动员弄虚作假,每人次在其所在的代表团团体总分中扣除5分。

5.破全国纪录加10分,全省记录加5分,在同一项目中多次超(破)记录按一次计分。

(三)奖项设置

1.大会按各代表团团体总分排列名次,对取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团由大会颁发奖杯。

2.本次比赛团体总分排名成绩,列入2017年全市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3.每个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其他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只颁发证书。

4.设“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大会颁发奖杯。评选办法另定。

十一、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分级员、仲裁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分级员由承办单位指派。

(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派员共同组成。

十二、费用

(一)各代表团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其他费用由各代表团自理。

(二)超编人员及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人员的费用自理,按每人每天300元交纳。

(三)承办单位指派的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分级员、仲裁的差旅费,赛会期间的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2017年7月20日。

第二次报名:2017年830日。

(二)报名要求

采取电子邮箱和邮寄两种形式同时报送至市残联教就部和麻阳苗族自治县残联教就扶贫维权股

市残联教就部联系人:杨华

电话:18574539699  邮箱:1004886085@qq.com

麻阳残联联系人:李刚     

电话:13874574376  邮箱:445347941@qq.com

十四、代表团团旗

团旗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除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他标志。

十五、附则

本竞赛规程总则由承办单位负责解释,各单项竞赛规程另行下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