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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方县被录取贫困大学生申报资助的具体事项

索引号: 0000-2017-00008 公开责任部门: 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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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年07月18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关于中方县被录取贫困大学生申报资助的具体事项

一、申报资助条件

1、户籍是中方县户籍,毕业学校为中方县第一中学、中方县二中、中方职中;

2、资助对象须为2017年全日制国家认可的二本以上自然上线大学新生,免费入学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3、家庭无违法犯罪行为,符合计生政策;

4、家庭是扶贫对象的贫困户(县级认可);

5、家庭确实相当贫困。如:父母双亡、父母或抚养人患有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无能力供养小孩上大学等;

6、中方县职工或农民工(需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中方县企业)的特困家庭,及小孩当年录取全日制二本以上大学的,由职工本人申请申报;

7、由本人申请,毕业学校和户籍所在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关工委或工会、村关工委出示审核意见。

二、申报咨询

    中方县卫生计生局办公室(联系人:姜歆  联系方式:0745-281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