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550746018G-2017-00007 | 公开责任部门: | 铜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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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年06月28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市五届纪委二次全会、县五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书记彭国甫在中方县县委常委会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县委和县纪委相关要求,镇党委委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镇各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正风雷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有关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揽,以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为主题,以实施3大专项整治、聚焦22个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开展“树正气、刹歪风”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雷霆生威的政治定力,持续形成雷霆万钧的精准震慑,着力构建雷霆常鸣的长效机制,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清朗政治生态,净化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推动我镇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实施3大专项整治,聚焦22个突出问题。
(一)突出整治顶风违纪行为,巩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成果
1.整治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的问题。整治公款吃喝由豪华酒店转入私房菜馆、农家乐或小区的“一桌餐”行为;公款吃喝在单位内部食堂高标准接待的行为。整治接受服务对象或企业老板变相宴请的行为。整治将公款吃喝转嫁到下属机构报账的行为。
责任领导:杨 波
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察室)
2.整治操办婚丧喜庆变种的问题。整治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化整为零”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查处不办酒席只收礼金,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和操办生日宴、乔迁宴、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纠正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责任领导:杨 波
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察室)
3.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隐身的问题。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品”;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红包礼品”;国家公职人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违规收受单位和个人“红包礼品”;单位和个人违规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品”。查处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责任领导:杨波
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察室)
4.整治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建立健全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开会、出差、外出学习考察、交流培训、群团组织活动的管理和审批,坚决杜绝借开会、出差、学习考察、交流培训、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对发现变相公款旅游的,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适时通报和曝光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责任领导:杨波
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察室)
5.整治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超范围支付现金、不办理政府集中采购手续购买商品,严肃整治超预算安排支出、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费用、违规发放福利、私设“小金库”等行为。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违纪的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领导:曾臻
责任单位:财政所
6.整治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审批和清单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陪同人数,禁止报销无公函的公务接待费用,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整治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开展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禁酒令”,狠刹公务陪酒之风。对违规接待及公务陪酒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责任领导:杨波
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察室)
7.整治违规使用公车、办公用房的问题。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成果,整治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车;整治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严肃查处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公车私用行为;整治违规使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责任领导:杨波 刘方友
责任单位:党政办 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8.整治领导干部和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在其分管领域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行为;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的行为;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责任领导:杨波
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察室)
9.整治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问题。严肃整治干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对干部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其所在单位的“两个责任”。
责任领导:廖明囡 曾臻
责任单位:党建办
(二)突出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10.整治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推进信息公开,采取现场公示、网上公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收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办理程序等;严格执行国家征地拆迁规章制度,规范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严查在土地征收补偿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发放补偿款问题。对公职人员参与骗取安置、重复安置、违规分户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责任领导:刘方友
责任单位:国土所、涉及征地拆迁的村委会
11.整治落实减负强农惠民政策中“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整治加重农民负担、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严禁在落实生态公益林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种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厉打击在土地承包、出租、流转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覃章友 曾臻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林业水利服务中心
12.整治民政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等问题;严肃查处在救灾救济物质、特困群体救助、医疗救助、退伍军人补贴发放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案件。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厉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责任领导:廖考旺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3.整治农村危房改造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严查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责任领导:刘方友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14.整治扶贫开发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确定扶贫对象和易地搬迁户的行为;严查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扶贫资金行为;整治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帮扶单位及村支“两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落实不得力的问题。
责任领导:陈立权 陈芝名
责任单位:扶贫站
15.整治涉农、民生、发展等项目资金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在申报和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
责任领导:曾臻 刘方友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16. 整治村(社区)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肃查处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虚列开支,套取资金;重复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用白条列支、没有严格执行“零接待”规定;村级财务公开不到位,形式化;村民理财小组审核把关不严; “村账乡镇代管”责任不到位、把关不严等现象。
责任领导:廖明囡 曾臻
责任单位:党建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突出整治损害政治生态“六股”歪风,强力推进“树正气、刹歪风”专项整治
17.整治不讲政治、不守规矩、目无组织的歪风。
责任领导:杨波、廖明囡
责任单位:镇纪委、党建办
18.整治捕风捉影、搬弄是非、恶意诬告的歪风。
责任领导:覃章友、杨波、陈芝名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建办、党政办、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19.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不力的歪风。
责任领导:杨波
责任单位:镇纪委、党政办
20.整治工作纪律涣散、会议纪律松弛的歪风。
责任领导:杨波
责任单位:镇纪委、党政办
21.整治破坏和阻碍经济发展环境的歪风。
责任领导:杨波
责任单位:镇纪委、党政办、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22.整治涉黄涉赌涉毒的歪风。
责任领导:覃章友
责任单位: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正风雷霆”行动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党委书记陈宗军负总责、亲自抓。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纪委书记杨波统筹协调。其中“树正气、刹歪风”专项整治另行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2个突出问题整治的责任领导要分头负责,组织责任单位认真开展,抓好具体落实。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党委和纪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专项整治作为从严治党管党的重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行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负责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教育、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涉农等职能部门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
3.严明纪律,强化监督。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和《中方县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以问责倒逼把“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不为乱为就让位”的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明专项整治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或查摆问题整改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责任单位,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镇纪委开展巡察督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4.认真总结,完善制度。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切实加强总结,进行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有针对性地加以健全;属于没有明确制度的,要加以研究制定,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