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2017-00025 | 公开责任部门: | 桐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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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年07月21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桐委发〔2017〕33号
中共中方县桐木镇委员会
中方县桐木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
通 知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站所中心、学校:
当前下处盛夏高温酷暑季节和学生假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为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关于“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织密学生安全防护网,防止学生溺水身亡特别是‘一人溺水多人盲目施救’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的指示精神,根据怀办发电〔2017〕75号、中方办〔2017〕41号、7月20日全县中小学及乡镇防溺水工人专题会议精神和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安排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分级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工作责任体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镇辖区学生防溺水工作负总责,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本村辖区学生防溺水工作直接负责。明确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张春华同志为桐木中学、桐木中心完小特聘安全副校长;特聘黄家湾村村主任鲍小平、丰坡村村主任高传光、宝寨村村主任黄斌为本村小学安全副校长。分管教育的人大主席向磊同志负责加强对中学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各学校负责抓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落实学生上学、放学期间防溺水工作的主体监管责任。林业水利服务中心、农业服务小心、国土所、城建规划环保服务中心、派出所、综治服务中心、卫计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
二、强化涉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责任站所中心、村要迅速行动,对分管领域和辖区内涉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责任,限期整治到位。对危险水域尤其是情况不明的河道、山塘、水库、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要设立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求救电话等,让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排查表附后,排查结果于7月28日前上报镇政府。
三、搞好宣传教育
中小学校要抓好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通过家访、校讯通等多种方式,搞好安全宣传教育,让家长履行好主体监护责任,筑牢防溺水的第一道防线。
各村要通过走访、会议、微信、宣传标语、横幅等多种方式,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高村民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暑期安全的监管,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监管。
四、加强隐患整改和看护巡查
各责任站所中心、村(居)委会,要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进行立查立改。林业水利服务中心对全镇上型水库全部竖立安全警示牌,各村对辖区内涉水隐患点全部竖立安全警示牌。
各村要建立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前期排查出的重点区域全面加强重点时段、水域和事故多发区域的看护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劝阻,并做好巡查记录。
五、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镇成立安全应急分队,队长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张春华同志担任,队员由丁建新、吴飞云、王陆、周东东、唐立平、袁诗锦、龙双权、杨建勇、向德华、向清华组成。
镇组建救护小组,组长由计生办主任刘朝龙担任,队员由罗兴、潘岩林、邓小丽组成。
同时各村要组建应急救援队,队长由村主任担任,并由10名队员组成。
六、严肃追责问责。
将中小学生防溺水纳入对各站所中心、村年度考核内容。对因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学生溺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村、学校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附:防溺水重点区域隐患排查表
中共中方县桐木委员会
中方县桐木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