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7656178460-2018-00007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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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8年02月11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中方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 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 需要,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调查单位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 经济核算工作。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根据县场经济发展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外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县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统一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县场。
(六)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全县政府统计机构。加强和逐步实现统计计算和 数据传输技术的现代化。
(七)统一监管全县中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和乡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调动及各部门和企事业组织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和统计书刊出版发行工作。
(九)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县统计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第一产业统计股、第二产业统计股、第三产业统计股和法制股等六个职能股室,下设社会经济调查队、电子计算站、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和中方县人民政府普查中心等四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8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8人。
部门预算编报口径为单位本级。
三、 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2018年预算总收入300.44万元,收入来源于经费拨款288.96万元和上级财政补助11.48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41.52万,减少率为12.14%;主要是减少了项目资金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总支出300.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181.86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41.52万,减少率为12.14%;主要是减少了项目资金82万元,明细支出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200.96万元。
⑴、工资福利支出167.89万元,包括人员基本工资65.71万元、津贴补贴43.00万元、奖金5.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0万元、住房公积金13.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5万元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50万元。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32.82万元。包括办公经费支出22.55万元;工会和职工福利经费4.1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49万元和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2.65。
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5万元,为独生奖励金0.25万元。
2、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99.48万元。
(1)、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支出18万元。
(2)、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50万元。
(3)、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经费支出31.48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支出6.5万元,其中办公公务接待3.00万,项目支出公务接待3.5万元,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支出1.00万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2.00万元和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经费支出0.5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资金预算32.00万元,其中项目采购30.00万元,办公采购2.00万元;增长了28%,主要是项目多了5万元和办公采购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二)、“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中方县统计局
二O一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