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铜鼎镇 >财政信息

铜鼎镇预决算管理制度

索引号: 00663916-3-2017-00060 公开责任部门: 铜鼎镇

手机扫描本页二维码
公开日期: 2017年12月27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铜鼎镇预算管理制度

 

一、预算编制

l、乡镇财政应按照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的要求编制年度财政预算。综合预算应当将财政拨款(补助)、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缴收入、上年结转结余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乡镇单位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个人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预算编制草案,报经乡镇政府审核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然后以政府名义行文下达执行。

二、预算执行

1、收入征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预算内外收入。任何部门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或截留、占用、挪用应征收入。

2、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

3、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三、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合法是指预算调整须经乡镇政府审核,乡镇人大通过。

四、决算

决算遵循按预算计划或调整计划的原则。决算要求:年度终了时,应及时清理全年收入、支出数字的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