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MB0R47612P-2018-00004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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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8年02月12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中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食品药品资源配置,负责食品药品应急工作,制定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和商标战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四)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五)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承担酒类流通、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职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措施,推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追溯体系。
(八)依法承担对有关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责任。
(九)依法实施对商标使用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湖南省著名商标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承担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等工作;负责管理能源计量工作,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工作;管理企业新产品标准备案工作;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十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
(十七)负责开展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革工作的建议。
(十八)指导乡镇建立健全商品市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十九)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中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为正(或副)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市场监督管理股、标准质量监督管理股、计量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等14个职能股室,下设直属机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1个。下设县市场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所、县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五个二级事业单位。下设12个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为派出机构。单位核定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54人,工勤编5人。实有在职人员112人,离退休人员29人。现有车辆5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预算口径为单位本级(涵盖单位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所、县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3个二级机构及12个派出机构,不是独立核算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 收入预算:2018年预算总收入119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9.1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46万元;上年结转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8万元,主要是增加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二)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总支出119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9.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9.1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1059.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为 13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2万元,与2017年预算下降83.3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33万元下降5%。
3、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万元,其他服务预算46万元,其他印刷服务预算101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上报人大报表_(100029)中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