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MB0X505852-2018-00002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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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8年01月18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到位县外境内资金50亿元,其中省外境内到位资金20亿元,到位境外资金450万美元。2018年新引进项目合同引资额60亿元,到位12亿元,引进3家以上总部经济或500强企业。
二、 考核对象
(一)县直重点招商引资部门(16个):县委统战部(县台办、县侨联)、县工商联、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工业园、县湘商产业园、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教育局、怀化职教基地建设中方县协调指挥部、县旺市融城管委会、县畜牧水产局、县经济投资公司、县旅游投资公司、各乡镇。
(二)县直招商引资服务部门(21个):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食药监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县房产局、县公安局、县征拆办、县人防办、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中方电力公司。
三、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县直重点招商引资部门。主要考核2018年招商引资重点部门合同引资、到位资金和基础工作(详见附表2)。
(二)县直招商引资服务部门。主要考核招商引资服务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服务等工作,采取服务对象测评和工作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认定(详见附表3)。
四、项目认定
(一)项目引资额的认定。农业项目引资额300万元(含) 以上,文化、社会事业、已签约投产企业延伸产业链,实施技改、提质扩容增加投资项目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工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项目引资额2000万元(含)以上,列入考核统计范围。
(二)项目范畴认定。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来投资项目;二是非国家财政资金投资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项目等;三是非项目资金、国债等财政性投入项目;四是已签约投产企业延伸产业链实施技改、提质扩容、以商招商,增加投资;五是非各种援助或捐赠项目。基础设施(社会投资的项目除外)、原矿采掘、砖厂和水电、风能、燃料等能源类项目、PPP项目和捐资项目,只计算招商引资任务,不列入招商引资个人奖励。
(三)项目考核认定。凡申报纳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的项目,必须已落地,并提供以下资证作为考核依据:(1)投资者身份证明;(2)项目引进合同书或协议书(购地合同或厂房租赁合同);(3)企业营业执照(暂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要提供投资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项目还要提供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出资证明复印件);(4)项目开工或投产的相关佐证材料;(5)项目台账。
五、考核与奖惩
考核奖惩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县经科商粮局。
(一)考核方式
实行自报佐证材料和定期、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二)奖励与追责
1.考核奖励
(一)绩效奖励。2018年招商引资考核结果折算计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评估加分项目,设基本分5分,乡镇加20分。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年终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考核得分100分的,加绩效考核5分,县招商引资服务单位年终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考核得分100分的,加绩效考核5分,乡镇加20分。其它县直单位如引进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加绩效考核3分。
(二)经费奖励。对招商引资日常表现好、完成工作任务、成绩较为突出的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和招商引资服务单位给予一定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三)对于考核结果排名前 3 名的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和招商引资服务单位,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用于内部奖励。
(四)引资人奖励。项目引资人奖励参照《中方县促进投资暂行办法》(中政发〔2016〕5号)的有关政策执行。
2.责任追究
(1)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和招商引资服务单位总分低于70分的,单位在当年综合绩效考核评估中不能评先评优。排名后两位且总分低于70分的,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2)因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被客商投诉,致使项目不能落地或减少投资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该单位在当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和综合绩效评估中不能评先评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评不能评优,并在全县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责;
(3)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定期会商及专报制度,专报材料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对项目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追责。
附件:1.2018县招商引资重点部门任务分解表
2.2018 年县重点招商引资部门考核评分表
3.2018 年县招商引资服务部门考核评分表
附件1
2018年县招商引资部门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园区 | 到位资金总额(万元) | 省外境内到位资金(万元) | 实际利用外资(万美元) | 2018年新引进项目 | ||
引资总额 | 到位资金 | 备注 | ||||
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 70000 | 28000 | 40000 | 8000 | ||
怀化职教基地建设中方县协调指挥部 | 20000 | 8000 | 10000 | 2000 | ||
县旺市融城管委会 | 20000 | 8000 | 10000 | 2000 | ||
县经投公司 | 20000 | 8000 | 30000 | 8000 | ||
县旅投公司 | 10000 | 4000 | 10000 | 2000 | ||
县农业局 | 40000 | 16000 | 30000 | 8000 |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0000 | 16000 | 30000 | 6000 | ||
县林业局 | 10000 | 4000 | 30000 | 8000 | ||
县水利局 | 10000 | 4000 | 10000 | 2000 | ||
县畜牧水产局 | 20000 | 8000 | 120000 | 24000 | ||
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20000 | 8000 | 20000 | 4000 | ||
县教育局 | 10000 | 4000 | 20000 | 8000 | ||
县委统战部 | 20000 | 4000 | ||||
县工商联 | 20000 | 4000 | ||||
县工业园 | 150000 | 60000 | 450 | 100000 | 24000 | |
县湘商文化科技产业园 | 60000 | 24000 | 40000 | 10000 | ||
各乡镇 | 60000(各5000万) | 12000(各1000万) | ||||
合计 | 500000 | 200000 | 450 | 600000 | 120000 |
附件2
2018年县直重点招商引资部门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基本分 | 计 分 | 评 分 | 得分 |
1 | 2018年签约项目合同引资额 | 25分 | 按完成比例计分 | 按合同引资额完成比例计分 | |
2 | 2018年签约项目到位资金 | 25分 | 按完成比例计分 | 按到位资金完成比例计分
点分别扣0.05分、0.1分、0.125分 | |
3 | 2018年签约项目开工率 | 10分 | 按项目开工比例计分 | ||
3 | 以前年度新签约项目及到位资金 | 15分 | 1.全年到位资金(10分);2.省外境内到位资金(5分) | 没有任务计基本分 | |
4 | 基础工作 | 25分 | 1.开发包装项目并有成熟项目进入县级平台对外发布(2分);2.建立在建在谈项目台账、建立项目储备库、建立客商资源库、建立当地龙头企业有发展 潜力企业的交流台账(10分);3.及时准确报送报表及相关佐证资料(5分)。4、主要领导带头招商制定并落实领导联系招商项目制度,按对财政的贡献安排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及人员配备(3分) | 1.项目开发按完成任务比例计分;2. 无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或每少一项扣 2分;3.每少一项扣1分 | |
5 | 特色考核 | 加分:1.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或民企200强及央企、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每个加5分2.重大活动省级签约项目每个加2分,市级签约项目每个加1分,当年开工再加1分,当年投产 再加1分;3.引进境外资金项目每个加5分;4.承办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特色招商引资活动,每次加1分; 5.当年新成立一个异地商会,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 减分:1.发现项目有虚报情况的,经核实每个项目减2分;2.招商引资会议不按要求参会的,减1分;3.未按要求参加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或不准备签约项目的,每次减1分 其他:有项目进入2017年项目库,并实时更新的视情况加减分,排名同类最后且总分低于70分的,单位在当年综合绩效考核评估中不能评先评优 备注:所有加(减)分项单个项目不重复加(减)分 |
附件3
2018年县直招商引资服务部门考核评分表
单位名称: 总分:
序号 | 考核内容 | 基本分 | 评 分 | 得分 |
1 | 为驻点招商、产业招商、产业项目开发等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 20分 | 未按要求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经查实一次扣5分(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提高考核数据) | |
2 | 积极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及时帮助外来客商解决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 5分 | 投诉一次扣5分(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提高考核数据) | |
3 | 简化审批手续、优质服务、不乱收费,完成招商引资工作有关事项 | 5分 | 无投诉,计基本分;投诉一次扣5分(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提高考核数据) | |
4 |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政策和信息资源 | 5分 | 未按要求及时、主动提供,一次扣5分(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提高考核数据) | |
5 | 按要求参加招商引资工作相关会议和活动 | 5分 | 按要求完成计基本分,缺一次扣5分(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提高考核数据) | |
6 | 服务对象测评得分 | 40分 | 无投诉,计基本分;投诉一次扣5分 | |
7 | 县政务中心考核得分 | 20分 | 政务中心提供考核数据 | |
8 | 特色考核 | 加分:受到投资商、产业招商小组高度评价或对招商引资工作有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经确认每例加5分。 减分:客商书面投诉到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我县处理的,一次扣10分,(查实投诉3次以上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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