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花桥镇 >政策文件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补充说明的通知

索引号: 11431221779004354C-2018-00005 公开责任部门: 花桥镇

手机扫描本页二维码
公开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花委发〔2017〕48号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补充说明的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2017年3月29日,中共中方县委办公室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中方办〔2017〕15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实施范围。全镇5公里以下河流和10平方公里以下湖泊均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列入河湖名录,实现江河湖泊全覆盖。

2、责任体系。在全镇范围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全镇境内的江河湖库都应明确河长,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

              

 中共中方县花桥镇委员会

中方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