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31221779004354C-2017-00017 | 公开责任部门: | 花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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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 2017年06月29日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内设机构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1、受镇政府委托,负责本乡镇集镇及村庄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的相关服务工作。
2、配合上级规划部门开展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3、配合上级规划部门在乡镇规划区内实施村镇规划的管理工作。
4、受镇政府委托,负责对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监督,配合上级规划部门开展规划执法工作。
5、受镇政府委托,拟订本镇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贯彻执行。
6、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本镇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对本镇内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并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7、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在本镇内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8、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创建环保模范镇村工作。
9、受镇政府委托,对本镇集镇环境卫生、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以及农村垃圾处理等行为进行管理。
10、受镇政府委托,负责查处本镇的违章建筑,对没有依照程序建设的违章建筑要依法查处。
11、完成上级建设、规划、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