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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7批、X20186281)

索引号: 11431221740642180R-2018-00040 公开责任部门: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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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8年07月04日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第7批   2018年7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X20186281

中方县泸阳镇泸西村(由原岩子元、大斗村等村合并)的护住水库因私人养鱼投放饲料和水库旁养鸡场排污受污染,影响农田灌溉和村民生活饮用水源。附图X20186281—1到X20186281—7,共计7张。

中方县泸阳镇

6月29日收到交办件后,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家铣责成副县长张长江牵头,县畜牧水产局和泸阳镇政府负责。29日下午张长江副县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核实,污染已基本消除。

基本属实

1、6月25日,泸阳镇分管领导及畜牧站站长到两个养鸡场初查,杨代平的养殖场已经停产,正在处理鸡粪污染,杨代刚的养殖场粪便每日一清运,但有少量泄漏,已通知整改。水库养鱼(杨代平)已经停止投放化肥。

2.6月25日中午,泸阳镇分管领导及畜牧站站长与信访人见面,听取意见建议,并告知泸阳镇提出的整改方案。

3、6月29日下午,张长江副县长带领畜牧局、水利局、环保局和泸阳镇分管领导到现场初核,在泸西村村部召开调度会,对当事人杨代平、杨代刚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各部门联动,一日一报,5日内整改到位。

 

注:1、标*的问题为重点信访举报件;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等。